2010年中考招生意见出台
统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 继续实行划片录取 普通高中自主录取
201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招生意见近日出台。根据招生意见,今年我市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生和特长生两大类,招生计划中的统招生指标继续分配到各高中服务区内的每所初中学校;各学校在教育局监督指导下,自主录取其招生范围内的统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日;独生子女将享受特殊照顾政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最低的一科加5分。
统招生继续实行划片招生
根据招生意见,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对象为注册2007级初中学籍的学生,未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具备报名资格。对于借读生的报考,意见规定:本市户口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学校借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持户口簿、借读学校证明和学籍主管部门证明及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外籍户口(指寿光市以外)在本市借读的初三学生(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外商子女),如需在本市报考,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参加报名;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由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
今年继续实行统招生划片招生,考生不用填报志愿,按每个学校所分配的统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成绩等级择优录取。择校生可以填报我市任何一所重点高中。
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录取
招生意见规定,今年将继续将体育与健康成绩纳入高中招生录取,与理化科目等值对待。继续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录取,与语文、数学、英语等值对待。意见规定,初中学校负责对本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规范评价程序,坚持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实行日常评价与学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也就是说,学生初中三年的表现将与升学挂钩。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高中学校负责对本校招生范围内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等级认定,认定依据为毕业生获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毕业生在初中三年获得的各项实证性材料),认定结果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等不超过报考该校考生总数的30%。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考试、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共11科;考查科目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3科。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满分各为100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科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日期为
招生意见指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考生隐私,严禁将考试成绩拓展使用,进行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