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及山东省、潍坊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系列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促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员意识、红线意识,推进责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教育局成立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慈兰东
副 组长:王士俊 组 员:安全科工作人员、镇(街、区)教育学区分管安全
工作副主任、市属各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校安中心,负责组织部署及指导2018年教育系统及学校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安全法制宣传、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平安校园”、“平安行你我他”等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板报挂图等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活动和理念。各单位要及时把专题活动的开展情况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对外公开,吸引社会公众参与,以点带面,加强学校与相关单位的互通沟通和共同提高。每个教育学区和每个市属学校至少组织一次专题活动。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在6月16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依托大型公共场所,制作安全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发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积极吸引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参与,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动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精彩瞬间、安全寄语等作品分享到朋友圈,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三)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巡查活动,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做一次全覆盖巡查,同时做好“回头看”复查。市教育局将对巡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责任落实、完善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考试安全、人口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强化火灾、洪水、交通事故、地震、恐怖袭击、踩踏等的疏散、防护演练,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等给学生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广泛开展应急避险逃生救援实战演练,要积极邀请专业部门和人员到校普及应急常识,检验协调配合能力,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按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安排。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工作重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落实,单位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考核内容。
2、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安全法治教育和安全宣传活动,真正使安全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安全警示教育警钟长鸣,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3、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及时汇总上报。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要将本校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等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网络、校园宣传橱窗、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相关活动的信息上报,便于在全市各学校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及时上报以下材料:
1、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版分别于 6月5 日和6月26日前报安全科。
2、每周二报送本辖区本周内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情况电子文本、视频、照片及统计表(附件2)。教育学区汇总上交。
3、6月30日前报送2018年下半年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半年报表(附件3)和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军;电话:5266905;
电子信箱:sg52669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