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处置校内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制定本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适用范围
在本校范围内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适用于本预案。学校重大火灾事故、学校内发生师生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发生师生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重大安全事故、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等。
2、组织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成立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组织指挥系统统一指挥事故处理的各项工作。
总指挥:徐海全
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冒集指挥部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整个事故的处置工作。
副总指挥:张红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职责: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指挥部成员:由学校教导处、总务处、各级部主任组成。
职责:
教学处:负责将重大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报告,协调事故处理中的有关工作。
总务处、各年级组长:组织参与学校消防、救灾,以及校舍、设施、食品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的指挥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3、重大事故的报告程序、要求及现场保护
(1)报告程序及要求
a、重大事故发生后,在拨打110、119、120电话报警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并报告学校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有关成员。
b、事故发生后的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报告学校及上级部门。
c、事故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姓名、年龄、性别),事故简要经过,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
d、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于严肃处理。
(2)事故现场保护
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重大事故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类型,由学校总指挥部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并且及时做好上情下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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