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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城街道一中教师租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5-09 08:36 发布单位: 寿光市圣城街道第一初 浏览量: 928 【公开】

圣城街道一中教师租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因公外派教师私家车的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根据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实行适用范围仅限于圣城街道一中外派学习、参加会议的教师。运送教学物资所必需租用的货车司机并到税务局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第二条 管理原则

  私车公用费用管理本着倡导节俭,效益优先,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 申请程序

  ()因公外出或出差需派车的,学校教务处统一协调,指派教师教导处到填写《派车单》。

()私车公用都应在智慧校园网上提前申请,列明用车人员、去向、车牌号本人手机号码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报教务处签字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并报校长核准。  

第四条 费用报销标准

(一)如果教师在市内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打的所产生的费用依据出租车发票实报实销。

(二)具体标准

1、寿光一中、新华书店、实验中学、圣城中学、文家中学、印刷厂等距离大约3公里20元。

2、建桥、商务小区、世纪学校等大约6公里30元。

3、古城、洛城、世纪东校、教育局、政务中心等大约10公里40元。

4、田柳、化龙、孙集、稻田等大约20公里50元。

5、牛头、上口、王望、留吕、营里、田马等大约30公里70元。

6、侯镇等大约40公里90元。

7、羊口、潍坊等大约50公里的120元。

第五条 费用补贴报销流程

  用车人填写《派车单》报学校教务处签字审核在智慧校园网上提交申请,登记起点终点用车人将《派车单》交校长审签财务汇总上报发放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其他规定

本办法执行后,私车公用员工在用车期间,出现车辆丢失、或被损坏、违章及其他损失均属驾驶者个人责任,学校不予承担。                          

 20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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