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9年“彩虹伞·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方案
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团(工)委、市直各学校团委,全市各少先队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青少年安全自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技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潍坊团市委、市法学会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9年“彩虹伞·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共青团员、少先队员
二、活动时间
2019年9月2日至9月13日
三、活动内容
1.彩虹伞·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抵制各种校园欺凌行为,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的规矩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打造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环境。
2.彩虹伞·开学第一课——抗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法学会作用,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加强对青少年防灾减灾、公共安全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掌握必备的防灾减灾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对青少年造成的生命威胁和身体伤害,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3.彩虹伞·开学第一课——青少年禁毒防艾教育活动。9月,在新学期开学第一个月,邀请各级青少年禁毒防艾教育讲师团成员和有关法学法律工作者,通过案例教学、警示教学、专题讲座、赴禁毒教育基地参观等形式,为大中小学生普及青少年毒品预防常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远离毒品、健康成长。
四、活动形式
1.开展“开学第一课”生命安全教育课。利用开学典礼、开学第一堂课等围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人身安全、防范意外伤害和侵害行为、抗灾防灾减灾、禁毒防艾等,开展“开学第一课”生命安全教育课,增强广大青少年安全自护意识。
2.开展自护教育主题团(队)日活动。围绕法治教育、抗灾防灾减灾、禁毒防艾等相关内容,开展主题团(队)日活动,通过自护知识普及、观看视频、组织体验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掌握安全自护技能。
3.开展自护教育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治校长、法学会员、青少年维权岗、青年志愿者及青少年事务社工等作用,联合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抗灾防灾减灾、禁毒防艾等自护教育专题讲座。
4.开展自护教育实践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内容,采用现场体验、模拟演练、参观实践教育基地、组织自护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自护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活动实效性。
五、活动要求
1. 精心组织。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团(工)委、市直各学校团委,全市各少先队组织要做好整体策划、协调和组织工作,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服务效果,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合作,充分调动专家力量,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2. 加大宣传。善于利用青少年喜欢的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密切与青少年及家长的联系,扩大服务覆盖面。开展活动时,要使用“彩虹伞”统一标志(见附件),发放的宣传资料上,要注重体现活动标识。
3. 及时总结。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展示活动亮点和取得的社会成效,请于9月18日前将2019年“彩虹伞·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发送至团市委邮箱sgtsw@163.com。
附件:“彩虹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标识
共青团寿光市委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彩虹伞”山东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