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圣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不得随意拦停校车,以防发生意外。校车接送学生应选择安全系数高的地段作为固定点,不得擅自改变。接到学生后,应从校车后方绕过,不得从校车前方带领学生经过。
二、家长不得驾驶报废车辆、拼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为参加保险、未通过安全检审车辆等交通工具接送学生。接送学生途中,要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转向指示灯以及依照“拐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的秩序行驶和按照交通标线指示行驶;不得超速行驶、逆行、随意调头以及变换车道;不得闯红灯、黄灯;不得压黄线、越过停车线;到斑马线前,自觉礼让行人。
三、家长使用机动车接送学生时,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并监督提醒学生在车上不得打闹以及随意将手臂、头部伸出车窗、天窗。对年龄较小学生,不得坐在前排副驾驶位置,要按照规定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同时,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拨打接听电话、玩手机、吃东西以及同学生聊天、玩耍等。
四、家长使用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不得卸掉后排座椅改用其它座位超员拉载学生,不得“人货混装”。
五、家长使用有后斗机动车(包括皮卡、小型货车、双排、单排、机动三轮、摩托三轮等)接送学生时,后车斗内严禁乘坐任何人员,驾驶室严禁超员,对年龄较小学生,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年龄较大学生,需系安全带。
六、家长驾驶电动三轮、二轮及三轮自行车、两轮自行车接送学生时,驾乘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后斗及后座,只允许乘坐一人,以防止孩子在后面打闹,影响安全。遇有横穿公路或经过无信号灯、无交警指挥路口时,要下车推行。同时,监督提醒孩子,不得打闹、不得站立、不得面朝后乘坐。同时,安装篷布等物品时,不得遮挡反光镜及驾驶员向后观察视线。
七、家长步行接送学生时,要靠右侧并尽量在路沿石以上行走,不得随意穿越马路,监督提醒孩子不得在路上打闹或长时间逗留。遇有路边停放车辆时,从前侧经过,需从驾驶室看到驾驶员的脸部;从后侧经过时,需从两侧反光镜看到驾驶员脸部;到车辆外侧时,身体与反光镜平行,观察好路况、确保安全时,方得经过。观察路况时,要按照先左侧、后右侧的顺序,观察过往车辆。遇有施划中央分割线的道路,要在中央线停止,按照先右侧、后左侧的反顺序,观察过往车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过马路。
八、家长要监督提醒孩子,不得在路口、胡同口、小区门口等处打闹、躺卧、坐地,以防止驾驶员因视觉盲区,对孩子安全造成伤害。并监督提醒孩子不得在车辆尾部长时间逗留,以防车辆因手刹等原因自行滑行或驾驶员倒车对孩子造成意外伤害。
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电动车、自行车载人不得超过1人;驾驶其他车辆按照核定人数载人,坚决杜绝拼车接送孩子。12周岁以下不得驾驶自行车、16周岁以下不得驾驶电动车、18周岁以下不得驾驶摩托车。
十、对违反以上公约的家长,学校、公安部门将采取影像取证的方式,由孩子反馈给家长,并把孩子和家长遵守文明交通秩序情况,作为孩子在校综合素质表现和评价的重要内容。
十一、该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家长留存,一份学生上学时带回学校上交留存!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 寿光市圣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