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青少年学生溺水的高发时期,最近就发生了多起中学生溺水死亡事件。溺水已成为造成中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因此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来提高全体班主任、所有教师以及学生和家长的防范意识,如下:
所有班主任老师担起“一岗双责”的重任,防溺水工作要时刻提醒,严格落实“1、5、30”要求,即每天放学前强调1分钟,每周放学前强调5分钟,每个假期放学前强调30分钟。班主任老师要及时转发学校接转或发送的安全相关视频到本班微信群;督促全班学生100%完成“潍坊市安全教育平台”上的所有课程、作业及专题活动;不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实时状况;本着“仍是我们的学生”“仍是我们的孩子”的理念,持续加强提醒教育。
一、班主任老师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班主任老师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必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教育学生严禁私自到湾、塘、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四、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教育学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六、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协同家长(监护人)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相互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上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班主任、上课老师应与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班主任老师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家长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责任书经学校、班主任/老师盖章或签字后生效,直至新学期开学。
学校校长(签字):
年级 班 班主任/老师(签字):
寿光市圣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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