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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4关于积极参与“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工作坊研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5 09:14 发布单位: 寿光市台头镇第一初级 浏览量: 123 【公开】

各学区、市属有关学校:

9月15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必修课、选修课学习的通知》后,各单位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进展迅速,根据研修平台数据显示,截止9月20日上午12:00,已有5所初中、37所小学、10所幼儿园全部完成了必修阶段的课程学习,各学段必修课的完成率分别为:普通高中81.9%、初中92.8%、小学94.3%、幼儿园91%。

根据省教育厅项目办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再次认真排查,加强对个别人员的引导、帮扶,确保本单位所有学员于9月25日前全部完成必修课的研修学习任务。同时,利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组织全部学员积极参与工作坊开展的研讨交流和智慧众筹等活动,努力提升学员个人的研修积分和工作坊活跃度,确保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的研修任务。第一阶段工作坊研讨结束,根据坊员的参与度和工作坊的活跃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督导评估的重要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1. 一、工作坊主持人

  2. 1.以工作坊为单位,9月29日前主持人编辑上传不少于3期《研修简报》,撰写一篇具有指导意义的引领性文章或案例分析;

  3. 2.9月25日至9月29日工作时间,工作坊主持人全天在线值守,积极回应学员提出的各种问题,组织引领坊员开展研讨交流,从中遴选出不少于3个问题或案例进行集中研讨,9月29日前将研讨结果整理后上传上一级工作坊,同时在简报预以发布。

  4. 二、工作坊坊员

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登录工作坊签到,并保持在线研讨不少于3个小时,确保完成以下研修任务:

1.每天利用“活动包”功能积极发言不少于10条;

2.利用“资源”功能上传10个以上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源;

3.利用“问答”功能每天至少提出2个问题、回答3个问题;

4.完成主持人发起的所有投票活动;

5.积极浏览工作坊发布的工作简报,并对每个简报做出评论;

6.严格遵守《工作坊规则》,不得发表与研修主题无关的内容,自觉维护工作坊专业研讨氛围。

 

 

                                寿光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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