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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台头镇第一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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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头镇第一初级中学办学章程

发布时间: 2018-12-13 15:34 发布单位: 寿光市台头镇第一初级 浏览量: 110 【公开】

台头镇第一初级中学办学章程

(本《章程》2015512经本校第八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在我校得到充分、正确的贯彻落实,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促进学校各项改革在法制化轨道上不断深化与发展,把学校办成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寿光市中小学教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2.学校全称寿光市台头镇第一初级中学,是公立全日制农村初级中学,地处台头镇政府驻地北洋头村。学校隶属于寿光市教育局,占地72226平方米,校内建有高标准实验综合楼、教学楼、餐厅楼及学生公寓楼等,各室内设施配套一流,办学条件达到了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办学规模为初中三个年级,共计23个教学班。

3.台头一中的办学宗旨是“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生幸福奠基”,着眼于全体学生的终身发展,坚持和体现教育方针所确立的人才总目标和总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4.办学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奠基。

5.发展目标:把学校打造成一所学生自我教育、教师主动发展、教育质量优良、管理富有特色、文化氛围浓厚的可持续发展的温馨家园、智慧学园、成长乐园。

6.办学理念:

学校精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治校方略:立德树人,文化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

办学宗旨:为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终生幸福奠基

育人目标:培养德才兼备、身心双健,具有现代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的合格公民

管理理念:常规积定特色,创新提升品位;注重细微,拒绝平庸

教学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张扬学生个性,激发生命活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

价值追求:做有底蕴的老师,育有素养的学生,当有品位的校长,办有内涵的学校

    风:自强不息  追求卓越

    训:诚赢天下  真筑未来

    风:注重细微  拒绝平庸

    风:自主  自律  自信  自强

第二章 学校负责人的产生与管理监控机制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由寿光市教育局任命。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对学校各项工作负有完全责任。

2.校长的职责:

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学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领导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和后勤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

领导和管理学校人事工作,聘任教师,决定人事变动。

管理学校的经费、校舍及设备等,改善办学条件。

主持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学校有关重要问题及日常工作。

接受上级行政部门和党委的领导,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以上工作和所分管的工作。

负责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师德建设等工作。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研究学校重要工作。校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决策者。日常工作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校长管理与教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重大问题由校长提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学校设立行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科、级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3.台头一中管理监控机制:

校长全面负责负责的管理工作,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管教导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学校的教导工作。

分管政教的副校长主管学校的政工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学校的政工工作。

教导处,执行学校安排的教导工作,监督检查教导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

政教处,执行学校安排的学生管理与思品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政教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总务处,执行学校安排的后勤总务工作,监督检查总务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学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具有参与管理的权力,可以通过教代会、校长信箱、民主生活座谈会对学校的管理提出批评和建议。

学校理财小组、民主议事会,对学校的财务工作和重大校务具有监督和建议权。

学校的重大校务工作,必须以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第三章 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应在党支部领导下,遵照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负责学校的行政教育工作。

1.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教育任务。

2.组织制定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经常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并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对学校工作实行统一指挥,领导“三处一室”的工作;主持校务会议或行政会议,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布置学校的日常工作。

4.领导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学生守则》与《行为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注意研究青少年学生思想特点及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政教处的职能作用和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介绍工作情况,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5.教导教学工作。校长要以主要精力抓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大纲的落实;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和学生学习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和教学研究的项目,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注意学生智力额发展和能力的培养,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文体、科技活动,发展学生的特长。

6.领导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两个条例,领导好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和学校运动队的训练工作;加强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7.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安排学生的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劳动观点,良好的劳动习惯和一定的劳动技能;通过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加强教育。

8.负责学校的人事工作,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知人善任,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业务专长;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积极发挥和培养业务骨干;关心教职工生活;决定人事安排,协助上级搞好并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干部的任免及政绩考核。

9.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校长对学校的财物开支要认真进行审批检查,较大的开支项目要经过教代会审查同意;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办好师生食堂;搞好校园环境和绿化、美化工作;搞好勤工俭学,办好校办工厂、农场、努力增收节支,自我完善。

为完成上述职责,校长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断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掌握心理学、教育学和学校管理的基础理论。要熟悉各科教学大纲,具备一门文科或理科专业知识,适当兼课,以便指导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民主,走群众路线,加强团结,以身作则,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办好学校。

第四章  学校发展规划

台头一中以科学发展观和伟大的“中国梦”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教育质量观,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追求教育质量,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立足学校、教师、学生发展三位一体的新的制高点,励精图治,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确保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以“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生幸福奠基”为目标,努力办成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赞誉的品牌特色学校。

一、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此,学校将依据发展需要,按照德才兼备、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调整配备学校党、政、工领导班子。将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列入学校的校本整体规划,促使干部成为学校各个部门优秀领导者,不断推进管理创新。

学校坚持和完善例会学习制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素质、管理水平和实践能力。并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书面量化评价,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动态管理机制,打造一支团结合作、务实进取、老中青结合的领导班子。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的发展是教育改革的原动力,为了更好的落实人才强教工程,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学校加强了青年教师的培养。支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对青年教师进行了业务训练,制订了台头一中青年教师业务成长实施办法,要求每位青年教师根据个人情况学习掌握整个初中阶段本学科知识,学习内容记在业务积累上。开展青蓝工程,多为青年教师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凡有学习培训机会,优先考虑青年老师。大胆启用青年教师,让压力成为他们前进的动力,促使他们自觉的深入学习,发挥自己超常的积极性,在工作中锻炼、在奋斗中成长。

2.加强了班主任队伍建设,修改制定实施了《台头一中班级管理考评细则》,实行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制度(班主任论坛)、例会制度、优秀班主任评选制度。加强了班主任工作的责任心、上进心、事业心教育,每学期召开两次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提高了班主任的管理水平。

3.确定研究课题,带领教师在研究中求发展。课题研究是一种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的探究活动,教师在参与课题研究的过程中,通过与专家的近距离互动活动,不仅可以获得理论上的支持,而且可以得到业务上的具体指导,从而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教学行为方式的转变。因此,我们将积极落实科研课题,带领干部、教师将课题研究与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培养“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的工作习惯,通过课题研究这个载体,促使教师在研究中学习,在反思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三、突出“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生幸福奠基”的教育理念。以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重点,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提高教育的实效。

1.优化教师队伍:组成强有力的德育领导小组,建立更完善的德育工作管理网络,强化“全员育人、事事育人”的意识,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培训,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教育方法好的班主任队伍。按照《中学生守则》等要求,细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各种考核评价方案,加强德育的科学管理,坚持开展争创文明礼仪示范中队、争创优秀班集体等活动。

2.加强家校联合:充分认识新时期下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要发挥家长在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人格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建好新型的家长学校,定期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召开家长会;创办家庭教育指导校刊,努力提高家长育人的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环境。

3.注重德育科研:积极探索新时期小学生的德育教育方法,选准切入点,进行新公民教育实践,培养学生诚实、谦虚、同情、和睦、互助、友爱、守纪等基本公民道德,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在尊重学生个性的基础上深化群体意识、宽容意识、合作意识等,发挥赏识、激励的作用,在活动中感染,在体验中熏陶,让德育工作富有成效。
   
四、继续新课程改革活动,我们将继续按照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更新观念为先导,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以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为保障,以信息技术网络为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进而提高社会声誉。

1.积极提升学校文化。围绕“构建学习型团队”这一中心任务,开展校本培训。在教师中组织开展“我读书、我思考、我成长”等一系列读书、交流、研讨活动,发挥其精神动力和道德感召力的积极作用,建立发展的共同愿望,形成广大教师认同的学校价值观。

2.转变教学行为,建立符合教师成长、学生发展的管理评价机制。引导教师和学生建立“平等、和谐、民主、尊重”的师生关系,做到“以情育人,以理服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运用激励评价、过程评价机制,建立教师成长档案(包括个人资源、发展目标、业绩展示),每学年评价一次;建立学生成长袋,改革学业评定方法,鼓励学生的点滴进步,使学生体验到成长的快乐。

3.加强学校特色建设,营造书香校园。以学生发展为基础,通过创设浓郁的阅读氛围,探索以课堂为主,课外校外为两翼的新的教育模式,进一提高师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 学校教育教学基本原则

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教学目标和教学理想,为了真正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特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基本原则。 

一、全面教育原则  

全面教育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学业成绩等全方面关心,全面负责,进行以人为本的全面教育。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意抓住各种教育契机,及各种对孩子进行深入教育的切入点,及时准确的把对孩子的教育做到深入有效。 

二、自主教育原则  

自主教育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培养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自觉、主动、独立地面对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育。教学中的自主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帮助下,独立自主地研究学习对象,达到掌握知识、获得能力,并且很好地运用这些知识和能力的学习方式和过程。操作上主要包括课前自主预习、课上自主学习课后自主复习程序。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该通过沟通家长和孩子,使孩子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还应该注意收集各种适合自主教育的方法,并随时及时的把这些方法传达给家长和孩子。 

三、情感教育原则  

情感教育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意识地以积极的情感去教育学生、激励学生,让学生从中得出积极的肯定的反应,从而积极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从而教师也实现了良好的教育目的。 

1.鼓励为主。教师无论面对何种类型的学生,都应努力去调动其积极性,发掘其闪光点,对学生的长处、优点、及偶然的优异表现,要及时的予以赞扬,以增加其自信,调动其兴趣。赞扬的态度要真诚,要适度,要适当提出指向未来的要求,以鼓励其继续努力。 

2.因情施教。教师首先要善于调整自己的情绪,善于对工作感情与个人感情予以很好的区别,使自己的工作感情始终处于热情饱满振奋的良好状态。并时时以这种良好的氛围感染学生,以陶冶学生相应的情感,从而做到情智并育,因情育人。 

3.情感交融。师生之间要达到关系融洽就必须做到情感交融。教师首先就要做到以自己的良好情感去引发学生的积极情感反应,对学生要像对朋友一样平等对待,积极创设师生情感交融的氛围,以发展和谐的师生关系;其次,教师要怀着对学生的一片爱心去促进师生共同的进步,融洽师生间的感情,从而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四、方法教育原则  

方法教育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学习方法和做事方式的培养和引导。一个人的存量知识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强大的学习动机培养,学习能力提高,这样的人才能在成长的过程中时时走在前列。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注意时时发现优秀学员的各种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等,然后,把这些好的方法和习惯传播到更多的学员之中。教师应该时时注意方法的传授讲解,把方法传授当作自己重要的教学任务来完成。 

 五、快乐教育原则  

快乐教育是教师怀着教育一定要成功的热忱,热情的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热情可以创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快乐的学习、快乐的成长。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是最有效的学习方式,教育学生不仅要靠教师的说教,更要靠教师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去感染学生。教师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通过教师乐观豁达的情绪能迅速的感染学生,让学生学的轻松和自信。  

六、渐进式教育原则 

渐进式教育原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抬抬脚就能摘桃子”的方式,充分理解“成长源于自身”的教育理念的基本要求。分步骤,讲层次,合时宜的展开全面系统的教育教学工作。 

1.要遵循由认识和兴趣培养为主的幼儿时期——充分呵护、慢慢引导渗透的儿童时期——基本放开手脚开展教育的青少年时期——完全自主学习的成年时期的教育轨迹。 

2.已有知识是学员真正的学习起点,要善于发现并确定同一群体中不同孩子的学习起点,以便展开个性化渐进式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章  教师管理

学校教职工必须全面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换自己的工作。

教师必须加强自己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职做好自己的工作。

教师要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遵守《教职工请假制度》和《教职工日常行为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

教师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计划、树立正确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和理论水平。关心学生,热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发挥班主任育人上的重要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全校成员的共同职责,所有人员都应齐抓共管,逐步形成全校整体育人风气,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或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的教职工,实行奖励:对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严重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学校全面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生要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学校。

学校对品学兼优等学生予以表彰奖励;违反《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行为规范》及犯错误的学生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  学生管理

台头一中学生一日常规基本要求:

一、早、中、晚要求:

1.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床铺,整理宿舍及楼道楼梯卫生,刷牙、洗脸等;整理完宿舍之后有秩序的排队走出宿舍楼(学生一律靠楼道楼梯的右侧行走)到达餐厅进行早餐。值班教师跟随全程指导,有效检查。

2.饭后各班级要及时地清扫餐桌及地面卫生和各班级的卫生区卫生,确保校园整洁。

3.午餐和早餐一样,值班教师要及时到达餐厅,督促学生有序无声的进行午餐,并值好午休的值班。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晚自习结束后,学生有秩序的到达学生宿舍公寓楼进行洗刷,休息。舍长及班干部管理好各班级的宿舍晚休情况,严格规章晚休各项制度,熄灯后立即休息,不准说话,打闹,换铺等。

二、进校要求:

1.学生必须服装整洁,穿校服,按时到校。(必须穿校服,无条件服从)

2.学生进校要有秩序,不拥挤,不高声叫嚷、喧哗。(特别是在教学楼内,不准吵嚷、喧哗、更不准追逐、打闹。

3.学生进校要有礼貌,遇到老师要主动打招呼、问好。(向低年级同学学习)

4.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准留长发或染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戴耳钉,不佩戴装饰品、不穿高跟鞋。(存在问题的同学今周回家对照要求立即改正,下周检查。)

5.在校园内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

6.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后要迅速整理校园环境卫生。

7.除去晚自习后和午饭后任何时间不准进入公寓楼。(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政教处批准,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才准进入)

三、课间要求 :

1.下课后要有秩序地走出教室,认真做好课间操或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特别是大课间每个人都要有活动的器械,如:跳绳,毽子等)。

2.不准追逐打闹、不坐课桌,不吃零食,不打架、不骂人,要使用礼貌用语,更不准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要做到郑校长提出的“进楼就静,坐下就学”。

3.值日生要及时擦黑板。

4.值日班长要认真巡视检查课间纪律、卫生。

5.课外无论在任何场合行为要文明,谈话要用文明语言,不讲粗话,不准出现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更不能出现敲诈勒索现象,对于同学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揭发、检举可以写匿名信投政教处)。

四、“两操”要求:

1.要求做到“快”、“静”、“齐”:

(1) “快”:闻信号立即到指定地点集中。

(2) “静”:从“立正”到“解散”没有杂音。(不准出现说话,吵嚷现象)

(3) “齐”:人数齐,队伍齐,动作齐。(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五、生活秩序要求:

1.遵守就餐秩序,就餐排队要有序进行,落实好“一队制”不哄抢。

2.爱惜粮食,不随意抛洒饭菜,不准出现乱扔馒头,乱倒剩菜现象,更不能把剩菜剩饭倒入水池子。

3.值日生要按时打扫餐厅,整理干净,把盛菜盆、馒头笼扇洗刷干净送到指定位置。

4.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午休、晚休,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到点必须熄灯,不能再出现说话、洗刷等现象)

5.住校生未经班主任同意不能擅自回家,不能私自更换宿舍或床位。

6.住校生从宿舍出来要自觉的走成一队,要形成制度,不能做样子。

7.放学后要有秩序的离开学校(落实好一队制),不在校门口喧哗、打闹,遵守交通规则,不翻越院墙,不随便在外食宿。

8、放学和入学家长的接送车辆一律不能进入校园,要求在校门外靠边停放,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求你的家长做好,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六、学生的考勤及请假制度、进出校门等要求:

 1.学生到校后,各班班长要及时地统计好到校人数,并将班级学生到校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

2.学生请假必须要有请假条和级部主任、班主任的签字,经政教处盖章后交门卫方可通行。(注: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好,来接送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任何学生除请假外不能以任何理由随便出入校门。

 

第八章 学校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马香池

副组长:刘新玉  马英元  蒋建伟

  员:孙立波 郑书强 马爱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科室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科室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 招生范围

    寿光市台头镇所辖所有行政自然村

五、招生计划:辖区内小学所有应届毕业生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8月26号上午8点

地点:台头一中教导处

六、录取方法

所有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接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填写报名表,办理入学手续。

 

第九章 学校党组织

学校成立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在台头镇党委和台头镇教育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好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把优秀的教职工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

学校党支部负责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工作,指导广大党员开展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各种活动,指导好学校的日常工作。对学校的行政工作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予以监督,教育、动员、引导全体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校党支部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党组织的重大事务,如党组织建设、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发展党员、支部班子调整、党组织经费使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的评议情况、党费收缴等,及时以多种形式公开,接受党员及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章 学校民主议事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务实、高效、民主、和谐的学校管理机制,学校实行民主议事,实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及各项工作决策必须通过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研究和决策,坚决拚弃“一言堂”和“家长制”管理作风,努力形成民主、和谐的良好管理氛围。学校议事一般采用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和教职工会议三种会议形式。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和教职工会议均要记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记录要认真、真实、规范,要体现决策的全过程。要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严防丢失。

第十一章 校务委员会

为探索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学校实行校务委员会制度。 校务委员会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和社会代表等人员担任。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

校务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三年。其中学校领导随职务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作相应调整。

 学校应为委员参与校务委员会工作创造条件,主动与校外委员所在单位联系。学校每学期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章  学术委员会

学校建立以教师主体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校长室领导下,依据章程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和相关工作,为学校教科研决策提供咨询和依据,审议相关方案、规划,推广新课程改革,开发校本课程,指导科研选题,参与教师业务水平和能力的考核、评定,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的校内初评。

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地市级以上业务称号,在某一学科领域或教育科研领域有较深造诣和较高声望,应具有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热心参加学术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教学与科研问题的审议与评审等学术工作。

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由各教研组推荐,校委会审议确定人选,由校长聘任。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校长兼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挂靠教科室,秘书长由教科室主任兼任。

每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一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撤换,由学术委员会讨论,须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新任委员由主任委员聘任。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学术委员会决定重大事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学术问题上,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主任委员会议成员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组成。

讨论重大学术及相关问题时,学术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充分听取意见。

第十三章 家长委员会

成立学校、级部、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

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运作需要,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6名和委员若干名,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提名推荐,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每班在全体家长中产生学生家长代表二名,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制度,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第十四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立卫生室,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校舍的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要符合校舍的生理、心理特点。

要不断改善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好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的发生,特别要预防食物中毒。

要坚持上好“两操”、“两课”、大课间活动,开展好课外活动。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

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郊外活动和各种劳动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教育师生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和遵守公共道德。

第十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机制

为全面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贫困生救助的相关政策,保障我校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序完成学业,学校结合实际,实行贫困生救助工作机制。

在救助工作中本着“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使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受到资助。

一、资助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住宿生补助生活费

1.补助条件:家庭相对困难的住宿学生。按以下条件依次进行比较筛选,选出相对困难家庭的学生。

1)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2)单亲家庭且家庭无稳定收入。

3)重病家庭,近几年家庭主要成员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经济困难的。

4)家庭受灾造成重大损失。

5)家庭主要人口无职业,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无固定收入。

6)其他相对贫困家庭或城镇低保户。

2.补助标准:按上级的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1250元。

3.补助程序:学生(家长)申请——村队证明——班级评审并公示——学校评审并公示——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发放资金——建立档案。

(三)其他资助

通过广泛宣传,争取政府拨款及其他社会各界的支持,多渠道筹措经费,建立贫困生救助基金,资助其他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工作要求

1.学校要充分认识到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及自觉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将资助工作做好。

2.学校要成立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贫困生的调查、评审认定、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工作,并监督贫困生救助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确保将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3.落实公示制度。贫困生资助工作牵涉面比较大,是很多家庭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贫困生资助政策、贫困生认定、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及时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完善的贫困生救助档案。首先,对所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筛选出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建档立册,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作为以后确定贫困生的重要依据,防止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出现漏报、虚报、谎报等弄虚作假现象;其次,对每一次救助的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并及时归档,以备以后查询及上级检查。

5.举报、投诉电话。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0536-5228619 台头一中助学举报电话为:0536-5511306

三、监督措施

1.学校成立贫困生救助及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贫困生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首先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未实行资助工作全面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搞变通、打折扣、玩忽职守的。

3)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

4)擅自降低补助发放标准,乃至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助资金的。

第十六章 基建项目、装备采购管理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教办、学校的有关规定,需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应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表决通过,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基建项目制度

(一)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校长决策前应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然后提出可行性方案。经校务会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

(二)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监理。

二、学校装备采购及管理

(一)学校采购,需按程序操作。各部门提出的正当采购要求,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批准,纳入学校预算,制定采购计划。

(二)经费在1000元以下的支出,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学校总务处呈报校长室,校长同意签字方可采购。

(三)经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学校校务会讨论决定,报教办批准后,进行采购。

(四)、对于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学校建立采购监督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学校财务、审计部门行使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章  校舍、设备及经费

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搞好校舍和校园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完善办学条件。

校园、校舍、场地等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出租。

要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对非法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有权制止和上报主管部门。

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特别要搞好校园的净化、绿化和美化,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管理好学校的财物,管理好学校的资金,贯彻民主理财的原则,管理好学校的账册、报表,严格财务收支手续,严格各项财经制度,节约开支,节约经费。

坚决制止乱收费,努力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净化办学环境。

第十八章 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使用原则和管理

一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

学校经费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

二学校经费使用原则:

第一条、经费使用原则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运行、教学、安全的需要,保证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学校教育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原则:量入为出,勤俭节约,预算把关、严格审批,统一管理。

2.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3.由后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

 4.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5.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第十九章   附 则

1.本《章程》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解释权在校长室。

2.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为准。

3.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台头镇第一初级中学校务委员会。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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