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在其上级行政部门以及校长领导下。作为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校长参与学校行政工作,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坚持正确的行政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政治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2、协助校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组织教育工作、及时制订教学工作计划。
3、加强教师的业务指导。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节。常规检查每周抽测1次。组织教师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教师素质。
4、协助校长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把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一支坚有力的教育工作队伍。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的教育。
5、制定好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和考评细则。确保教学质量继续稳定的提高,避免出现大跌大落的现象。
6、协助校长建设教师队伍。注意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的培养,组织教师进修、提高他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以及班主任管理水平,充分调动他们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7、协助校长民主管理学校。学校的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听取教代会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8、校长因故无法主持学校工作时,在教代会的提议下,代理校长行政职权,领导开展学校各项工作。
9、协助校长抓好学校德育安全卫生教育工作。制订德育安全卫生工作措施,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在校教师学生的安全。
10、完成校长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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