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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党员反邪教教育宣讲提纲

发布时间: 2019-06-17 15:35 发布单位: 寿光市稻田镇实验小学 浏览量: 6145 【公开】

反邪教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争取人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多年来,我省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旗帜鲜明反邪教,在防范抵御邪教蔓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反邪教工作,必须进一步发挥好广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邪教是人类社会的毒瘤

当今社会,邪教与恐怖主义、毒品并称为人类安全的三大威胁,同为世界性难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通常认为,我国邪教组织具备六大特征:一是教主崇拜,二是精神控制,三是编造邪说,四是敛取钱财,五是秘密结社,六是危害社会。

根据法律规定的概念和上述基本特征,目前我国认定的各类邪教组织共有20余种。其中,法轮功是当前活动最为突出的邪教组织,其他比较活跃的还有全能神”“门徒会”“呼喊派”“血水圣灵”“全范围教会”“观音法门等。此外,社会上还有一些已经具有邪教特征的有害气功组织和非法组织在活动,比如中功”“菩提功”“元极功”“人宇特能功”“心灵法门等。以上提到的这些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等,也是在我省活动比较突出的邪教类组织。这些组织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以祛病健身、消灾避祸诱惑人,以小恩小惠笼络人,以装神弄鬼吓唬人,以暴力手段胁迫人,犹如人体中的毒瘤,严重侵蚀人类社会肌体的健康,危害罄竹难书,必须坚决打击、彻底铲除。

(一)邪教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一些群众受蒙蔽和精神控制,深陷邪教歪理邪说和教内活动,自我隔离于社会正常生活。有的群众甚至走火入魔,精神错乱失常,走上自残、自杀或行凶杀人之路。个别的甚至彻底泯灭人性,毒杀自己的父母、子女等亲人。有的群众则迷信所谓得病是消业信主可以免灾、祷告可以治病,有病不打针、不吃药,或是搞驱鬼治病,致使一些人致残、致死。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0年时,全国因痴迷法轮功拒医拒药致死或自杀的就已超过1600多人。不少邪教头子流氓成性,严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一些邪教还极力向大中小学校渗透,侵蚀青少年身心健康。

(二)邪教破坏人们的家庭幸福。邪教的歪理邪说欺骗和误导了许多人,致使不少痴迷者有地不种、有工不做、有学不上。有的痴迷者为了多得教主的恩典,节衣缩食甚至变卖粮食、房子交纳奉献款。有的受邪教迷惑变卖家产用于吃喝,坐等世界末日来临。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煽动成员离家外出传播邪教或弘法”“护法,甚至要求女性成员献身拉拢人入,弄得不少人妻离子散、家不成家。某地一女村民刘某被拉拢迷上邪教后天天沉溺在里面,后来索性抛下一对两岁的双胞胎儿女离家出走,其丈夫因承受不了巨大打击和生活压力而上吊自杀。

(三)邪教扰乱社会秩序。据统计,19985月至19997月间,法轮功练习者非法聚集、围攻新闻单位和党政机关达300多次。被依法取缔后,一些法轮功痴迷者目无国法,顽固从事反宣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法律实施。全能神等邪教成员秘密串联,暗中发展,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三班仆人派等邪教组织还使用绑架、非法拘禁、恐吓甚至杀人等手段扩充组织。近年来,竟然仍有邪教组织公开闹事。201210月至2013年初,全能神邪教在全国30个省(区、市)借宣扬世界末日谣言,公开聚集滋事,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掀翻警车、打伤民警等恶性事件。

(四)邪教扰乱正常的宗教秩序。邪教借托宗教欺世盗名,但其与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具体表现为崇拜对象不同,宗教崇拜的是现实不存在的特定的神,邪教崇拜的是教主本人;理论体系不同,宗教教义严整规范,邪教教义胡拼乱凑、支离破碎;末世阐述不同,宗教认为末世在遥远的未来,引导信徒追求未来美好的彼岸幸福,邪教以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加入他们才能得救的妖言恐吓控制信徒;社会功能不同,宗教教人向善、促进社会和谐,邪教戕害生命、制造混乱;活动方式不同,宗教在合法场所公开活动,邪教在地下诡秘非法活动;法律地位不同,宗教受法律保护,邪教不被法律允许。邪教的种种罪恶行径严重败坏宗教声誉、破坏宗教和睦,特别是全能神等邪教极力向宗教活动场所渗透,从信教群众中拉人,严重影响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界人士对此极度愤慨。我省某市目前统计在册的全能神人员中,90%以上即是原基督教信众。

二、邪教问题的实质是政治问题政权问题

我国新时期邪教问题的滋生蔓延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根源、复杂的经济社会现实因素和特殊的国际背景。它是一种文化现象,是鬼神崇拜”“万灵崇拜等民间信仰的体现;又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经济社会急剧变革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特殊反映;它还与国际邪教问题不可分隔,目前境内不少邪教都是境外渗透及衍生而来的。特别要看到,邪教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政权问题,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实质是关于信仰、理论、道路、制度的意识形态之争,是你死我活的政权之争。对此,必须深刻认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一)邪教与我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广大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大肆宣扬歪理邪说,蒙骗裹挟群众,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严重扰乱人们的思想,严重侵蚀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可以说,这实际上是一场争夺人心、争夺群众的较量,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跟谁走的重大政治问题。法轮功1992年产生到被取缔,短短几年时间参与的群众200余万人。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不长时间也裹挟群众达数百万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二)邪教侵蚀党员队伍。法轮功等邪教除了与我们党争夺群众外,更是极力向党员队伍渗透。在我省原统计的法轮功练习者中,党员曾占到了近7%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一些党员练习者仍执迷不悟,近年来全国不断有党员甚至党员干部频频跳出来作案。我省也曾有在职县、科级领导干部被查获从事法轮功反宣或聚会活动。在2015年核实的参与诬告滥诉活动的法轮功人员中,也有一些仍具党员身份人员。在侦破的全能神”“门徒会等其他邪教案件中,也发现有个别党员参与。

(三)邪教蚕食我基层政权。邪教组织都对权力有着极强的觊觎心。一些邪教有目的地拉拢党员、团员和基层干部,使一些地方基层党政组织被侵蚀。个别邪教活动突出的地方,邪教的基层骨干甚至一度取代了基层干部,有的村(居)召集群众开会,竟然需要事先经过邪教头头的同意。有的地方邪教组织鼓动邪教成员将选票投给中意的候选人,企图逐步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扩大影响力。还有一些地方,由于邪教组织操纵一定数量的群众,村干部担心选举时失去选票,对邪教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邪教聚会活动提供场所,客观上助长了邪教的发展蔓延。

(四)邪教大多具有明确的政治纲领。邪教组织作为一种社会怪胎,早在我国历史上就以门、道、会、帮等形式出现,这些秘密结社组织大都抱有改天换地、夺取政权的政治目的。当今邪教组织犹过之而无不及。法轮功精心炮制九评共产党”“解体党文化等系列反动文章,狂妄叫嚣天灭中共,已沦为彻头彻尾的反动政治组织,成为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政治工具。呼喊派”“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诬蔑党和政府是撒旦”“大红龙”“大龙古蛇,煽动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所谓神的国度门徒会扬言先夺人心,后夺政权观音法门头子释清海自称反共斗士。它们的反动政治野心令人瞠目!

三、共产党员不准参与邪教是严肃的政治纪律

1999719日,中央下发《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明确要求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近年来,中央出台的多部党内法规均含有涉邪教的条款。2016122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20161027日,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第四条明确提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2017527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也提出:党员干部不得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可以看出,党员不准参与邪教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

(一)党员不准参与邪教是由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入党条件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规定集中概括了共产党员标准的本质特征。有共产主义觉悟,指的是共产党员应当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根本信仰和精神支柱,应当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入党的基本条件,入党誓词也把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作为核心内容。一个人加入共产党员这支队伍,只能信仰共产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仅不能信仰邪教,也不能信仰宗教,否则就是对党的纲领和章程的背叛,就是对个人初心的背叛。

(二)党员参与邪教活动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部分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论述,从党的阶级性、先进性、党的根本宗旨、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阐明了党的性质。在成立90多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党始终高擎为人民服务的旗帜,团结带领人民求解放、谋幸福、图发展,奋力开创幸福美好生活,赢得了中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信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个别党员参加邪教组织,信奉和传播邪教歪理邪说,甚至从事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与历史潮流背道而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东趋西步,就是对党的性质的根本背离,就是对党的形象的严重损害。

(三)党员参与邪教活动要受到党纪党规严肃处理。199986日,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共产党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对于修炼过法轮功及参加过法轮功非法聚集等活动的党员提出了明确处理意见,规定:对经反复教育仍坚持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于有政治意图,策划、组织法轮功非法聚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151021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除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除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据凯风网报道,湖北东西湖区退休党员王保兰因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屡教不改,于201612月被开除党籍。据统计,近年来,我省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非法活动受到党纪处理的一百余人,其中开除党籍和除名的几十人。对于违法犯罪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四、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好反邪教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中央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反邪教工作。2017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反邪教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党对反邪教工作丝毫不能松劲。省委专题召开常委会议,学习总书记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刘家义书记和龚正省长分别作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担起责任,切实把反邪教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党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坚决响应领袖号召,落实中央、省委要求,深刻认清邪教问题的政治性质和严重危害,清醒认识邪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勇于站在反邪教斗争的前列,以无邪教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做好反邪教的各项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坚定理想信念,做好自觉拒绝邪教的示范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经受任何考验包括邪教侵蚀风险的精神支柱。广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党员加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特别是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努力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绝不能去邪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强化党员意识,在信仰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地远离邪教、拒绝邪教、抵制邪教,努力以自身模范行为在广大群众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反邪教知识学习,做好宣传教育群众的宣传员。广大基层党组织要把反邪教知识纳入三会一课,并积极组织党员到当地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全面学习掌握涉邪教问题的基本知识,了解邪教的基本概念、种类、危害、骗人手法和识别防范的方法与窍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下达的有关形势通报和部署要求,着力增强党员防范意识和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直接面对群众的优势,切实担负起宣传教育群众的责任,积极做好本村(居)群众、机关干部、车间工人、学校师生等的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建好反邪教宣传墙、宣传橱窗、宣传街、图书室、警示教育室、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教育阵地。特别是每一名党员同志,要人人成为反邪教的宣传员,从自己的家人、亲友、近邻做起,进而向身边群众延伸,教育引导人们不听不信不传邪教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非法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筑牢防范抵御邪教侵蚀的思想防线。

(三)增强敢于斗争意识,做好同邪教坚决斗争的战斗员。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同各种邪教组织作坚决有效的斗争。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及时发现和正确应对邪教活动。对向本人或群众宣传邪教的,应立即制止并报警,有条件的可扭送到公安机关。发现邪教宣传品或标语,应及时进行清理,发现较多时应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收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时,要及时到银行网点进行兑换。在网上或手机中接收到邪教邮件、短信等时,要第一时间清理删除。出国出境遇到邪教人员进行宣传时,则应做到不理睬、不答复、不接受、不参与。要充分发挥身处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做好涉邪教人员摸排和稳控帮教工作。对上级部署的摸底排查活动,要忠职尽责,深入细致摸排,如实上报,特别要注意排摸发现原来不在册及新加入的邪教人员。对当地掌握的邪教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要根据上级安排,以党员为主体,发动基层综治网格员、信息员等队伍,全力协助做好日常和各敏感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稳控工作。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积极协助做好邪教人员帮教挽救工作,努力帮助他们走出邪教泥坑。

(四)全面履行责任,做好美好幸福家园的建设者。减少和杜绝邪教活动,根本上还是依赖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投身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努力建设美好幸福家园,着力铲除邪教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国梦团结凝聚群众,抵制邪教歪理邪说。要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特别要把远离和反对邪教列入村(居)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等,使反邪教成为广大群众自觉的价值追求和行为约束。要立足实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心关爱家庭困难、体弱多病、思想迷信、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等易被邪教拉拢的群众,决不给邪教侵蚀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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