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建桥学校

菁菁校园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层级发展认定工作及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9 14:26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单位:寿光市建桥学校 点击量:1773 【公开】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层级发展认定工作及上报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层级发展机制的指导意见》(潍教字〔2016〕3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层级发展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潍教函〔2019〕81号)要求,新学年开学前,各单位按照“一校一方案”要求,严格层级认定标准、条件,依据教师考核情况,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估,作出审核认定意见。认定结果要与县管校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评先树优、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绩效激励等挂钩使用,切实发挥激励作用。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寿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认定情况备案表》(附件1)、《寿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做好层级发展认定过程性材料的收集、归档。

请各级部、处室,91日前将附件1、附件2填好后发至学校FTP“教务处-层级发展20200901”文件夹。

     各级部处室需要根据寿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申报表”中的专业层级,将《寿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认定结果汇总表》填写好。于9月1日前,以年级 、处室为单位命名好,上传到学校FTP“教务处-层级发展20200901”文件夹

教师个人需要填写“寿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申报表”(学校已经印好,请到印刷部领取,用黑色中性笔手写,每人2份,贴1吋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具体条件如下

     一、所有聘任教师需申报新入职教师或胜任型教师。

      1、今年新聘任教师需申报新入职教师(1年以内教龄)

      2、在我校任教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聘任教师需申报胜任型教师。

      二、在编在岗教师申报

      1、顶岗实习或者教龄未满1年的教师需申报新入职教师

      2、原层级为新入职教师,教龄满1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教师需申报胜任型教师。

      3、原层级为胜任型教师的,教龄满3年及以上,能胜任本学段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循环(小学段可以是部分年级),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认定的同类工作,下同)2年及以上,需申报骨干型教师。

      4、原层级为骨干型教师16人,并任骨干型教师5年(含5年)及以上,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备担任备课组长工作的能力,可申报专家型教师。(文后附专家型和导师型教师申报资格)

      5、原层级为专家型教师6人,并任专家型教师5年(含5年)及以上,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备1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中得到广泛认可,有良好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可申报导师型教师。(文后附有专家型和导师型教师申报资格)。

      

件一:申报专家型和导师型教师的资格:

1.  山东省教学能手

2.  山东省优质课一等奖(限教研室)

3.  潍坊市教学能手

 

  附件二:寿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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