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潍坊中小学家长联合会印发《潍坊好家长标准(试行)》,对于厘清家长职责权限,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帮助家长掌握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提高家长科学实施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我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迅速转发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并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和家校沟通渠道,加大对《潍坊好家长标准(试行)》的宣传推介力度,确保做到所有家长人人知晓,切实形成家校育人合力,不断提升我市家校社共育水平,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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