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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度邢姚小学发展性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 2016-11-25 14:24 发布单位: 寿光市田柳镇邢姚小学 浏览量: 451 【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落实依法治教、依章导行的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公正、公平、客观、全面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学校实际,特制定《田柳镇实验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本评价方案分为思想品德(20分)、业务水平(80分)工作量及考勤(70分)、工作业绩(110分)、创优加分(20分)共五个项目,合计300分。各老师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相应的措施要求,体现评价标准的科学性、评价方式的公正性、评价过程的操作性、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引导教师在规范有序的平台上抓好教育教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制度可循,达到以考核促发展、以考核促提高的目的。

一、思想品德(20分)

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学校为单位,对教师的思想品德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品德修养、专业能力、工作表现、立德树人、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通过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考核组评议等方式进行评价,按照1:2:2:1的比例分四档,分别计20、19、18、17分。

违反潍坊市教育局《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酌情扣1-10分。

1.工作态度差,只顾个人利益,不服从工作安排,在全镇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从事有偿家教,或乱收费、乱罚款,造成不良后果,举报到市教育局或镇教办,经查情况属实的;

3.超量布置作业,通过问卷调查等途径发现,或教育局、镇教办接到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

4.监考、阅卷不认真,导致工作失误,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违法乱纪现象,经常旷工、迟到、早退、不遵守办公制度的;

6.同事之间闹不团结,在全镇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7.因教师不负责任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

二、业务水平(80分)

1.教师素质(10分)

(1)业务称号3分。潍坊市及以上教学能手(含电教、实验)计3分,寿光市教学能手(含电教、实验)或潍坊市及以上优质课(含电教、实验)计2分,寿光市优质课(含电教、实验)计1分。该项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学历水平2分。本科及以上计2分,专科计1分。

(3)教师基本功5分。根据教师“三笔字”、教材教法考试等成绩按照1:2:2:1的比例分四档计分。

2.课堂教学(30分)

通过组织观课、议课活动,根据教师自主互助学习型课堂情况及达标成绩,按照1:2:2:1的比例分四档,分别计30、29、28、27分。镇教办组织安排的全镇性的示范课、研究课,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分根据实际授课水平和效果由镇教办划定。

3.教学常规(30分)

教师教学常规的具体落实要求,按《寿光市初中教学常规设置与要求指导意见》、《田柳镇初中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性意见》及各初中制定的教学常规要求执行。镇教办检查、学校检查各占15分,按照1:2:2:1的比例分四档,分别计30、29、28、27分。

4.培训学习(10分)

(1)远程研修5分,根据教师工作科组织的远程研修成绩,按照1:3:1的比例分三档,分别计5、4、3分。

(2)网络教研5分,根据电教馆组织的网络教研成绩,按照1:3:1的比例分三档,分别计5、4、3分。

三、工作量及考勤(70分)

1.课时及管理工作量(50分)

(1)固定工作量分数45分。各初中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量核算方案,分配到教师个人。教师个人固定工作量分数=45分×(教师个人积分/教师最高积分)

(2)附加工作量分数5分。附加工作量学校总分=5分×专任教师人数。各初中结合各自实际,按临时性工作量的大小分配到教师个人。

(3)毕业年级职业学校招生分,每初中40分,其中春季招生30分、秋季招生10分。春(秋)季招生得分=完成任务数/招生计划数×30分(或10分)。各初中根据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将分数具体分配到教师。春季招生得分计入上半年量化积分,秋季招生得分计入下半年量化积分。

(4)对镇教办安排的资料编辑审核、非常规性出卷、阅卷等临时性工作,由镇教办根据工作量大小予以酌情加分。

2.考勤(20分)

(1)根据镇教办考勤制度规定,学校制定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平日对教师的到校、离校、上课、办公等做好检查记录,学期末学校根据考勤记录,按出勤情况进行计分。具体计分办法由各初中根据镇教办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2)镇教办不定期抽查各学校考勤,对检查出的不履行有关请假程序及规定、无请假审批条等不在岗现象,扣当事人5分,扣所属级部(处室)负责人2分,并从学校量化积分中扣分。

(3)镇教办组织举行的集体会议、远程研修,安排参加的培训、会议、监考、阅卷等集体性劳动工作,学校迎接综合评估、督导检查、上级业务活动,考勤按平时的两倍扣分(婚丧假除外)。

(4)考勤扣分上不封顶,可从总积分中扣除。

四、工作业绩(110分)

1.教学管理绩效考核(10分)

(1)班级管理绩效考核分为班级教学成绩和学生常规管理成绩两项,各占50%。各校班级管理总评成绩按照1:2:2:1的比例分四档,班主任分别计10、9、8、7分。级部主任按分管年级班主任的最高分计分。

(2)中层及以上干部教学管理绩效分数,通过工作业绩评价、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按照1:2:2:1的比例分四档,分别计10、9、8、7分。

(3)根据本教研组学科教学成绩、比赛活动成绩,教研组长加3—5分。

(4)其他教师加2分,教学管理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的酌情加分。

2.学科教学质量考核(100分)

(1)根据《田柳镇初中学科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期中检测占40%,期末检测占60%,统考科目根据教学质量成绩计分。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地方与学校课程等非统考科目的评价,采取抽测评价、活动成绩评价、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可按40%、40%、20%的比例核算。如果本学期上级部门未统一组织活动比赛,采取抽测评价、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可按60%、40%的比例核算。具体评价办法由各初中根据学校实际制订。九年级上学期信息技术以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九年级下学期体育以参加市中考体育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五、创优加分(20分)

1.根据镇教办制定的《田柳镇中小学争先创优奖励办法》进行积分,创优加分满20分止。加分项目须为上级组织、镇教办或学校推荐,由教师个人参加的项目不在加分之列。

2.对《田柳镇中小学争先创优奖励办法》未涉及的项目,但由学校安排或在督导评估中加分,各初中可根据竞赛性质、难易程度,酌情加分。

3.对全员获奖或获奖比例较高等个别参赛项目的加分,经镇教办研究,将根据竞赛性质、参与面、获奖比例等酌情修改,按比例进行折算。

六、备注:

1.本评价方案积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评优晋职、职称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2.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的量化积分,由各初中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工作业绩评价、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

3.禁止教师之间互相借分,一经发现取消加分,参与教师双倍扣分。

4.各初中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本评价方案进行适当调整,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

5.本评价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田柳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田柳镇邢姚小学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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