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13 号)文件精神和寿光市教育局5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组织教师签订此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教师应做到: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以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从事微商、开网店等盈利性活动。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不向任何人或机构泄露学生及家长信息。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10.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按照《纪台一中教师快乐积分试行办法》扣相应的分数,自觉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公示一份。
承诺人: 纪台一中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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