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研语言文字

田柳初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11 14:03 分类:语言文字 发布单位:寿光市田柳镇初级中学 点击量:1316 【公开】

田柳初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1、学校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不合格不上岗,全体教师都必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学校积极派出人员参加上级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普通话培训,组织了一系列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竞赛活动。

3、语言文字工作纳入了学校常规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

4、语言文字工作有关要求纳入了教职工考核,业务晋级、评优评先。

1)教职员工考核达AB档,普通话水平必须达标。

2)教职工业务晋级,普通话水平必须达标。

3)教职工评选优秀、先进,普通话水平必须达标。

5、教学管理及评估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定。

1)师生日常训练坚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组织有关活动,培养学生语言文字实际运用能力。

2)教师必须在课堂教学和日常中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校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3)教师必须在听课、评课教研活动中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用规范字。

4)教导处、教研组必须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等用语用字以及汉语拼音使用规范的审核严格把关。

5)教学各类评比中,必须普通话水平达到达标。

6、重视普通话宣传工作

1)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站和语言文字宣传示范作用。

2)积极参加推普周活动。

3)张贴宣传《语言文字法》及其它宣传材料。

4)重视校园橱窗的宣传作用,建设了校园宣传阵地。

a、校园内设立了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宣传栏。

b、办公楼、教学楼内、走廊等设立了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牌、宣传牌。

c、班级黑板报定期开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文字宣传专栏。

7、加强了学校语言文字档案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奖惩制度。

1)主动接受培训、积极自培,在我校工作期间每一位教师都必须通过国家普通话测试。

2)对使用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卓有成效的组室,依据实绩,由工会一学年评一次,学校给予奖励。

3)对使用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卓有成效的教师,依据实绩,由教导处一学年评一次语言文字先进个人,学校给予奖励。

4)对推广普通话、纠正错别字、不规范字成绩突出的语言文字监测员,由教导处评选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分子,学校给予奖励。

5)对教师上课使用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率情况,各班语言文字监测员进行监督并统计。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服务热线:400-1166-112  举报电话:(0531)889286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6-5253099    举报邮箱: sgsdjg@wf.shandong.cn   
Copyright© 2021 shg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7008676号-1    
主办: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技术服务支持: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喻爱书人现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校园开放平台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田柳镇植庭街13号     联系电话:15866130031     联系邮箱:tlzcjzx@wf.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