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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柳初中作业批改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16 10:15 分类:工作规范 发布单位:寿光市田柳镇初级中学 点击量:717 【公开】

田柳初中作业批改制度

 

作业是检测教师教与学生学习效果的中介,是师生交流的工具,是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对学生作业的管理,根据有关课改精神以及相关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提倡学生作业面批制,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改。教师对学困生的作业进行当面批改,当面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引导学生对作业进行更正,加强教师对学生作业情况的及时指导。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2.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一般采用“等级、分数与激励性语言”相结合的形式,在“正确”和“整洁”方面评价分别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或者用分数来评价,也可采用“五星”等形式。教师在等级、分数评价等基础上,用激励性的语言来鼓励引导学生,特别是习作(作文、日记等)、美术等一些创作性的作业,教师应该从多方面来评价鼓励学生,发挥作业评价对学生的指导与激励作用。

3.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批改时一律用红笔,对正确的作业采用打“”等形式,对于学生作业中特别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号或者语言进行提示鼓励。同时教师对具有创造性、独特性的作业应该以鼓励和引导为主,注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4.对于学生作业中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及时订正,教师及时对学生订正的作业进行再次批改。

5.对习作的批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在批改中既有对学生习作格式、语言等方面的评价,也有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鼓励性评价。

6.作业应该及时批改作文一般在一周内批改完成外,其他作业一般在当天批改。

7.教师在批改过程中应该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对有独创性和有普遍性错误的地方做好记录,作为讲解和辅导的依据

8.本作业主要指学生的课堂作业以及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

 

 

 

寿光市田柳镇初级中学

2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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