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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柳初中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6 10:19 分类:工作规范 发布单位:寿光市田柳镇初级中学 点击量:699 【公开】

田柳初中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49号)以及市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特制定田柳初中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

学区专门成立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业务副组长、级部主任等中层干部兼任小组成员。主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促进我镇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积极创新,寻求管理措施

1.精准摸排,限期关停。

学校采取有奖举报、发动群众深入村队社区、家长微信群反馈,给家长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学生等方式,广泛摸排培训机构,对无证无照且又不符合新申报开办学校条件的培训机构,上报学区予以关停。

2.精准验收,规范管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上报教育学区,对照标准,精准验收,按照程序申报办理办学许可证,使其合规合法;利用好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对各培训机构进行信誉评价,划分等级,及时公示,使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利用好黑白名单管理办法,将证照齐全,规范办学,诚信经营,无违反负面清单事项的列入白名单,结合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将白名单按照等级公布,让家长、社会知晓, 否则,纳入“黑名单”,利用全国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3.精准调查,正面引导。

对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进行精准掌握,收集好信息,建立好动态台账;对参加校外培训(托管)的学生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参加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提醒家长与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孩子安全

4.网格监管,良性发展。

学区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案》,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要对本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进行掌握,收集好信息,建立好动态台账,确保本校学生不到非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二是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每至少对辖区内培训机构(托管)检查1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招生宣传等情况,杜绝非法培训机构滋生;三是挂牌督学,设立督学牌,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督学责任,透明办学。

三、具体管理细则

1. 对照年检管理细则进行落实,严格按照细则进行评价打分,记入量化。

2. 根据群内通知回复情况进行评价,一次回复不及时扣量化管理0.5分。

3. 招生广告未到学区备案,存在虚假宣传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影响或被有关媒体曝光,一次扣2分;未与学生或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经查实每人次0.5分。

4. 办学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每处扣1分。

5. 因学生自身原因导致的退费按照合同退费,故意拖欠或消减应退费费用的每人次扣0.5分;因培训机构原因导致的退费,做到应退尽退,否则一次扣2分。

6. 根据年度投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每出现一次投诉成立,扣量化管理5分,对被投诉举报到寿光市级以上1次经查实的,对举办者予以严肃约谈;被连续投诉举报2次以上的,列入整改黄名单,对举办者予以通报;被连续投诉举报3次以上、情节严重的,列入培训市场失信黑名单,直至责令停止招生。

7. 在学校日常巡查及月度巡查,每出现一处问题扣0.5分,月度检查因特殊原因未进行检查的量化分值为6分。

8. 迎接各级检查(安全检查 、办学常规检查、创城等),每次检查成绩分优秀、合格、较差三档,成绩为优秀或合格的,省级分别按10、8分加分,市级分别按5、3分加分,县级分别按3、2分加分,镇级分别按2、1分加分。成绩较差的不计分。

9. 规范办学行为,出现一次违规办学现象(含夸大宣传、校门口招生、超前教学等),经查实扣量化管理1-3分。

10. 信息录入平台不及时,未按照要求进行录入,一次扣量化管理1-2分;在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每发现一次扣1分。

11. 最低余额管理账户未设置或设置不到位,扣量化管理1-2分。

12. 负面清单:1)未经审批私设分校的;2)变更办学地址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3)存有消防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5)聘用在职公办教师的;6)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7)办学许可证到期不及时换证的。8)出现退费纠纷解决不到位的。有负面清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信用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13. 其他情况根据上级最新要求进行量化,一切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不符合规定,酌情进行量化1-10分。

四、公示投诉电话,让社会监督。

印发惠民服务卡,公示校长、各分管校长电话,以及容易产生热点问题的学籍主任、餐厅主任、惠民中心主任电话,随时接受问题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本方案自即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田柳教育学区所有。

寿光市田柳镇初级中学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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