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科院《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
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实验学校及
子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院、教科研培训中心),有关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科院《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实验学校及子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于1月22日前将附件2-4电子版发至各学段教研员邮箱,附件2纸质版一式4份加盖公章后交至各学段教研员。其中,高中段联系人:李花新,邮箱:wflhx@126.com;初中段联系人:董秀洁,邮箱:243610111@qq.com;小学段联系人:于芳民,邮箱:yufangmin@163.com。
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月10日
鲁教科院函〔2017〕91号
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
实验学校及子课题的通知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科研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总体要求,落实李克强总理倡导的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推动我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拔部分骨干教师,设立实验学校,以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课题编号:YZ2017029)为抓手,共同探索青少年科技创客素质培养的方法与路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验学校和子课题申报的资质条件
1. 实验学校应具备的条件
(1)学校拥有能参与子课题实验的师资力量(子课题承担人或子课题团队成员)。
(2)学校领导大力支持创客教育研究,能在学校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参与实验的教师开展研究工作。满足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所提出的合理要求,重视学生在创客素养提升方面的成果,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课题组举行的学术研讨、成果展评与经验交流活动。
2. 子课题承担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教学业务熟练,理论基础扎实,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经验。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奉献精神。能组织带动本校或本县(市、区)的其他老师共同开展研究和实验工作,甘愿帮助团队内其他老师提升科研能力、实现专业发展。
(3)有科学和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知识背景,如任教过科学类、工程技术与信息技术类课程,熟悉相关学科的知识、问题解决策略以及应用技术原理。
(4)有较强的研究动机和创新意识,对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领域的应用性问题有执着的钻研精神,自身愿意率先垂范地做一名教育的创客。
(5)有崇高的教育理想,深切关注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品德修养和智力、技能发展。
3. 实验学校和子课题承担人的职责权利
(1)实验学校的职责:为课题实验提供时间、空间、环境、人员、资金和公用设施的支持,为参与实验的老师和学生提供精神支持与政策保障,在学校工作考评与奖励方面体现对参与实验的老师和学生的重视。
(2)实验学校的权利:获得优质课程信息,获得课题组专家的专业支持,承办课题组会议,参与各种课题研究活动等。
(3)子课题承担人的职责:在规定时间内选拔实验班成员、选择实验课程及配套资源、按照总课题组要求开展实验、定期参与课题研究经验和成果展评与交流、参与课程培训学习、积累课题实验资料、撰写研究论文和研究报告等。
(4)子课题承担人具的权利:参与以课题研究为核心的各类研讨、交流、评比活动,与全省课题研究人员共享资源、共同合作,参与组织课题研究的相关活动等。
二、申报办法
1.各市认真分析辖区内各县(市、区)的情况,在每个县(市、区)、每学段择优选拔3-5所学校(市直学校较多的市可以给市直学校单列名额),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后,确定为实验学校。由实验学校选拔子课题负责人并确立研究子课题选题,组建子课题研究团队。
2. 子课题申报流程
(1)参考“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编号:YZ2017029)子课题指南(见附件1)选定或自行拟定子课题题目,填写子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5份。
(2)由所在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呈送县(市、区)教研部门。
(3)县(市、区)教研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留1份备案,其余4份报送市教研部门。
(4)市教研部门相关学科教研员将各县市区呈报的材料汇总后,填写实验学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和子课题立项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并在子课题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市教研室公章后留1份备案,其余3份报送省教科院。所有材料都必须于2018年1月30日前同时呈报电子稿和纸质文本,电子稿一式三份分别发送到下列两个邮箱中:814233420@qq.com;547909898@ qq.com;727684099@qq.com;纸质稿分学科寄到省教研员处。
联系单位: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
联 系 人:卢 巍(小学科学学科 ) 15953116699
孙 波(初、高中信息技术学科) 13065099706
赵 亮(小学信息技术) 13305318789
附件:
1.“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编号:YZ2017029)子课题指南;
2.“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编号:YZ2017029)子课题申报书
3.实验学校信息汇总表
4.子课题立项申报人信息统计表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
子课题选题指南
各子课题主持人围绕“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研究”所涉及的诸要素选择和确立子课题,也可以从下选题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还可以从学科交叉融合的边界处选择课题进行研究。
(1)促进中小学生科学思维与想象能力发展的创客教育研究
(2)促进中小学生技术与工程素养发展的创客教育研究
(3)促进中小学生科技实践能力提升的创客教育研究
(4)促进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发展的创客教育研究
(5)促进中小学生科技文化修养提升的创客教育研究
(6)促进中小学生科技伦理道德养成的创客教育研究
(7)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养成的创客教育研究
(8)中小学生科技创客教育途径和内容研究
(9)中小学科技创客教育影响因素研究
(10)中小学科技创客教育评价研究
附件2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少年科技创客教育内容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
子课题申请书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申请日期
2017年12月制
填 报 须 知
1、 每个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2、 课题论证要充分,研究计划和阶段成果要明确。
3、 评审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4、 申请书按一式三份报送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
邮政编码:250002
联 系 人:孙 波(13065099706)
卢 巍(15953116699)
赵 亮(13305318789)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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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负 责 人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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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所学专业 | 教龄 | 任教学科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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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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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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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组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专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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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题组主要成员”一栏不含课题负责人和合作单位研究人员
(二)研究的目标、内容(或子课题设计)与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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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观点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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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的思路、过程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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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期研究成果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完成时间 | 负责人 |
阶段成果︵限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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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果︵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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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领导意见 |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课题负责人所在县(市、区)教研部门意见 |
教研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课题负责人所在市教研部门意见 |
教研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总课题组意见 |
总课题组(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市实验学校信息汇总表
附件4
市子课题主持人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