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研课题研究

国家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课题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13 20:20 分类:课题研究 发布单位:寿光市田柳镇初级中学 点击量:2062 【公开】

 

 

 国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规划教育学重点课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

             课题方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总课题组

                                  20178月

 

 

 

 

 

 

 

1)课题概况

1.1.学术力量

●专家组构成: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教科院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教育科学规划办专家组

北京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重点项目编号:ALA120002

总课题组主要成员

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负责人、各市县区教育科研部门负责人

承担课题学校及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相关负责人

1.2.主要研究内容

通过实验研究总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中的地位作用。

●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方法、途径

●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环境、资源创设

●中小学、幼儿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师培训的可行性模式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对青少年全面素质的影响,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对学校品牌创建的影响,对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者和谐运转的影响

1.3.主要成果形式

●选编“中华文化经典基础教育书系”及教师指导用书,作为地方或校本教学资源、亲子读物

●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种活动方案

●中华文化经典特色的校园文化环境创设方案

●国学教室的设计与建设方案

●有关上述主要研究内容的论文、研究报告、经验交流文集,成果由《中国教育学刊》择优刊登。 

1.4.课题研究时间

20179月-201810

2).课题研究与实验的目标意义

本课题的研究与实验力求通过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发展,达到“学生成长、教师提高、学校发展、家庭与社会和谐”四者相互促进的共赢目标。

一、建立实验学校

欢迎具备研究能力和实验条件,并有志于开展课题研究的各级各类学校(大中专学校、普通中小学、幼教、特教、青少年宫等),参与课题研究、实验。

二、建立实验区、区域指导中心

地方教育厅局、教师进修学院(校)、教科所、教研室有关科室或研究人员和部分重点科研项目学校课题组可以申请建立实验区、课题区域指导中心。

3.1.组织专业资源——保障研究和实验的可持续发展

总课题组集合中国教育学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重点高校、省市级教科研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理论研究,并为各中小学、幼儿园提供指导与服务,以确保实验工作的方向性和有效性。

3.2.建立实验学校(园)——普遍开展实验

普遍欢迎有志于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参与课题实验。

对实验学校的要求:

●按总课题组的要求参与课题活动

●进行相关实验

●及时向总课题组反馈信息和资料:提供开展校内相关活动的信息,推荐校内的优秀论文、●教案、活动设计,反馈学校和教师的相关需求

●每学期一次总结学校实验成果与经验

●成立课题小组,设一名联系人,负责与总课题组保持联系

4).子课题分类

有条件的课题实验区、实验学校(基地)可以申报子课题。子课题以研究内容为主进行分类,每一大类可分出多个细目,以下分类仅供参考,各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确定恰当的子课题。

4.1.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方法、途径研究

●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研究

●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推进方式研究(如区域推进、学校推进、班级推进、小组推进、家校配合推进等)

●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手段方法研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与课程整合的研究(如德育、语文、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书法、数学等)

4.2.青少年学习中华文化经典的环境、资源创设研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研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研究(如书、刊、报、音像制品、多媒体)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专用教室建设研究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校园环境创设研究(如墙壁、厅廊、雕塑、板报、橱窗等)

4.3.中小学、幼儿园中华优秀文化教育教师培训的可行性模式研究

研训一体化校本教师培训的研究

区域教师培养的研究

4.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青少年全面素质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青少年道德修养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青少年行为习惯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青少年学习能力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青少年交往与合作能力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青少年亲子关系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青少年语文素养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青少年思维能力的影响

4.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教师语言文学素养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教师教学方式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师生关系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教师交往与合作能力的影响

4.6.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学校品牌创建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学校德育中的地位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学校团队凝聚力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学校校园文化创设中的地位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学校发展特色创建的影响

4.7.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者和谐运转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配合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配合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配合的影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课题服务管理办法

为保证课题研究科学、有序地进行,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促进科研与实践的有益结合,使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实践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 

第一条  总课题组由组长、核心专家以及部分实验单位负责人组成,实行总课题负责制和子课题责任制。

第二条  总课题组将分批设立课题实验单位。课题实验单位主要包括“实验区”、“区域指导中心”和“科研实验学校”。

第三条  大中专学校、普通中小学、幼教、特教、青少年宫等教科研机构可以采取申报子课题的方式参与课题研究和实验工作。实验单位的申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竞争中择优立项。

二、总课题组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课题组主要职责

1.制订科研课题及课题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操作指南;

2.制订本管理服务办法;

3.接受课题实验单位,组织审批;

4.指导和监督各课题实验单位工作进展,交流研究信息,组织有关学术活动;

5.及时推荐有效的科研资源,开展组织各类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

6.组织对各实验单位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协助优秀成果推广;

7.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和宣传、推广;

8.完成针对实验单位的管理和服务。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  课题实验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实验区、区域指导中心申报条件:

 有正确科学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符合国家教改方向和教育科研发展方向;

有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机构主要领导和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高;

能够及时向总课题组反馈区域内实验学校信息和资料,反馈学校和教师的相关需求;

能定期总结并向总课题组提交区域内实验学校的研究成果与经验;

有能力评定区域内实验学校优秀论文、教案、活动设计、优秀课、教具、科研成果并向总课题组推荐参加评选;

能组织区域内实验学校参加总课题组组织的各种交流活动;

有能力在该地区有一定数量的课题科研基地校和课题科研学校;

能接受总课题组对实验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并与总课题组配合开展课题的各项工作。

2.子课题实验学校的申报条件:

学校领导重视,校长亲自担任课题组组长;

学校拥有较好的办学条件;

承诺并遵守总课题组有关课题管理服务办法;

为课题组的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每个子课题申报人数为620人,其中普通实验学校参与人数为10人以内,重点实验学校参与人数为20人以内。如遇特殊情况可上报总课题组,具体参与人数另行确定。

四、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申报程序

逐项填写《实验单位申报·评审书》,文本一式三份,由各地教科研部门统一负责申报。

第七条  审批程序

总课题组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的审批,授予相关资质和立项批复文件,并选择适当方式公示。

五、管理与服务

第八条  实验单位管理条例

1.实验单位有积极配合总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义务;

2.实验单位有维护总课题组所授资质的义务,不得将其转授下级单位,如有它用,须报总课题组备案;

3.实验单位须设专人负责与总课题组联系;

第九条  总课题组提供的基本服务

1.总课题组为“实验学校”提供的管理与服务

1)所批准的课题实验学校由国家社科基金 “十二五”科研规划教育学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总课题组颁发子课题研究立项证书;结题验收通过后,课题组成员将获得课题研究结题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2)提供课题涵括内容的咨询服务以及共性指导方案。

3)通过网络等形式,搭设各实验单位交流平台,提供教育教学相关动态信息。

4)组织课题工作的宣传报道、综合宣传有关实验学校的动态、经验、科研成果等。

5)优先安排课题参与人员的成果在《中国教育学刊》、《中小学校长》、《中外教育研究》杂志上公开发表。

6)子课题所有人员均可参加由总课题组举办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选活动”。

7)根据课题进展情况考察实验学校研究工作,应实验学校的要求组织专家实地咨询指导,组织实验单位和课题研究人员的交流、培训活动,帮助实验学校提高科研和教学水平。

8)每年组织课题年会,进行总结、评优、成果交流,并进行相关报道和成果推广。

另外,将协助“重点实验学校”总结子课题研究成果,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择优选择部分成果结集成册,交由国内知名出版社正式公开出版发行,具体出版的相关事宜,由总课题组与重点实验学校协商。结集出版时,统一冠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研究成果”的字样,授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点实验学校”牌匾。

  9)在课题实验研究过程中,有计划的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组织课题工作的宣传报道,为了更好的综合宣传报道“重点实验学校”的科研动态、经验、成果等,将安排在《中国教育学刊》、《中小学校长》、《中国德育》、《中国教师》、《中外教育研究》杂志上发表文章,重点宣传、推广其科研成果。

  10)协助“实验学校”召开全国研讨、观摩会,推广宣传其先进经验与研究成果,发挥示范作用。

  六、经费管理

第十条  课题立项

学校填写“子课题学校立项申报表”(一式三份),经总课题组审核批准,立项核准通知书、申报材料批复文件,享有总课题组提供的基本服务,课题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原则

科研服务费用于实验学校的基础资料配置,共性咨询指导;总课题组为实验单位服务所需的必要的资料搜集、专项研讨等。

第十二条  实验学校开展实验研究工作所需费用自筹。

   七、科研活动

第十三条 总课题组不定期举办相关科研、培训和评比活动,包括范围大小不同的论坛、研讨会、科研成果评优、传统文化教育年度优秀校长、先进个人。同时,与有条件的省市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如“学校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工作评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选等。

八.终止与中止

第十四条   

科研实验工作结束或实验期满,由总课题组对各实验学校的科研成果组织评估(评估所需费用由各实验单位承担),凡达到预期目标者,由总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荣誉证书,撤除资质牌证,该项子课题研究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如实验学校长时间未能按计划开展子课题科研活动或不能为科研实验开展提供条件和经费保障,总课题组有权宣布中止该子课题研究,并给予书面通知实验学校;实验学校也有权自行中止实验,应书面通知总课题组。

第十六条   

各级实验单位应自觉维护总课题组的声誉,如有损害行为,总课题组将撤消其实验学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规划教育学重点课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总课题组

                                          20179                 

 

  

 

 

 

 

年度


编号


 

 

 

 

  国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规划教育学重点课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

 

子课题实验学校立项申报


子课题名称


 

 

 

负责人姓名                               

                                  (加盖公章)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总课题组修订

 

 

 

 

 

子课题名称与主持人基本情况

子课题名称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职 务


职 称


专 业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手机号码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及部门


通讯地址及邮编


姓 名


性 别


手机号码


职务/职称


电子信箱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传 真


工作单位及部门


通讯地址及邮编


主要参与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 历

工 作 单 位

























































 

子课题设计与论证

 1.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预期的主要成果


A、专著  B、论文  C、研究报告  D、工具书  E、其它

经费来源及数额


预期完成时间

(起止时间)



2.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3.本课题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4.预期成果


课题进度计划与成员分工


单位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科研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总课题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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