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柳初中十佳教师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内容: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思考有效教学有思路、有实践、有效果。
3、积极申报、承担主题教学任务,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教学交流等各级别的教学任务或活动。在学校课程实践中有成绩、做贡献,得到教研员、教师、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4、积极主动、承担、参与教学研究,能承担、组织、或参与试教、示范等活动,且有效果。
5、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调控有艺术、治学严谨有风格、教学娴熟有特色、勇于创新有思考。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提高合格,所带班级学生在有教育教学各方面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形成特色,教学方法,实践效果形成良好的反响。
二、评选对象:
在职在编教工。
三、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四、评选办法:
以教师学期量化积分为主,按照有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出现师德不符合要求往下以此递补。
五、奖励方法:
奖励原则: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学校召开师生大会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党支部讨论补充后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
田柳初中
201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