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研教学常规

第2课时 依法履行义务 教案

发布时间:2018-06-04 14:46 分类:教学常规 发布单位:寿光市田柳镇初级中学 点击量:1111 【公开】

第2课时 依法履行义务

1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正确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能力目标通过搜集有关材料,培养学习的主动性。通过案例分析,增强自己的分析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自觉地履行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作为一个公民,必须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决不能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我们要时时处处心中有法,认真学习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以法作为自己行为选择的首要标准,努力做有高度法治观念的好公民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学难点:法定义务须履行。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思考:他们的做法对吗?(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不对。他们没有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权利义务一致

活动一:情景再现——不赡养父母,睡梦中被拘传

“带走!”随着执行员的一声令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赡养父母的鲁某被依法拘传。自鲁某结婚后,经常对两位老人非打即骂。其父母年事已高,无其他生活来源。法院判决鲁某每月支付父母500元赡养费。由于鲁某拒不支付,今年其父母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4次奔波都未找到鲁某,终于在一天凌晨将还在睡梦中的鲁某拘传。

1.思考:(1)鲁某的做法对吗?为什么?(2)鲁某被拘传说明了什么道理?

提示:(1)不对。他没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2)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活动二:辨析权利与义务

男生:权利与义务如影随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女生: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

2.问题: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就以上两种观点说明你的看法。

教师讲述:观点一是正确的。这是因为:首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其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公民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再次,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观点二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割,但是,我们不能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绝对化。认为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会导致把履行义务作为行使权利的筹码,割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关系。

活动三:探究应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

(阅读教材第53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3.问题:结合两幅图片,联系生活实际,与同学一起交流应如何正确对待权利与义务。

提示: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4.归纳总结:

 权利义务一致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时事链接:2017年3月28日至30日,沈阳、鞍山、抚顺15个基层法院分别对辽宁41名涉拉票贿选人员作出一审宣判。审理法院综合考虑各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对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高某等41名被告人分别以破坏选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目标导学二:法定义务须履行

活动四:材料再现

2017年6月2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支持申请人蚌埠市救助管理站的申请,撤销湖南省道县村民何某、李某夫妇对女儿妞妞的监护权,这也是全国首例异地撤销监护权的案例。为何异地撤销亲生父母的监护权?原来,被发现时年仅8岁的未成年人妞妞被亲生父母以每年5万元的租金“出租”给某盗窃团伙,被犯罪嫌疑人何某带往全国各地行窃。

1.思考:湖南省道县村民何某、李某夫妇对女儿妞妞的监护权为什么被撤销?

提示:他们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活动五:“请客”

(阅读教材第53—54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你对上述观点有什么感受?与大家分享。

提示:上述观点不全面。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也是良好社会风气的一个方面;从小我们受到的教育都是捡到失物要归还,否则丢失东西的人该多么着急呀!捡到失物,及时归还原主是一种法律义务,不归还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知识链接:我国法律要求公民必须做出的行为还有:爱护公共财产;已被确诊为恶性传染病患者的,应接受隔离、及时就医;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公民必须遵守社会公德……

活动六:履行义务须合法

(阅读教材第55页“探究与分享”)

3.思考:小斌等人因触犯刑法身陷牢狱,我们从中可以得到怎样的警示?

提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的事坚决不做。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4.归纳总结:

法定义务须履行

原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做法

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目标导学三:违反义务须担责

活动七:案例回放

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期间,被告人费某利用担任戴楼镇三资办报账员职务之便,单独或与被告人鲁某、招某结伙,先后7次将三资办账户上的资金挪给招某、鲁某等人使用,用于偿还经营性贷款或者生产经营周转,合计人民币194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费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鲁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招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思考:费某等人为什么会被判刑?

提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理应受到处罚。

2.教师强调: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活动八:违反法律要担责

(阅读教材第56页“探究与分享”)

3.思考:(1)小成的爸爸承担的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2)金某应依法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提示:(1)行政责任。(2)刑事责任。



4.归纳总结:



违反义务须担责

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公民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为什么要依法履行义务。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学习,权利义务一致、法定义务须履行和违反义务须担责。其中以权利义务一致为重点,要真正弄明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树立起正确的权利观和正确的义务观,真正做到依法履行义务。

3 板书设计

依法履行义务权利义务一致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法定义务须履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违反义务须担责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反不同的法律,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4 教学反思

本节课主要探讨依法履行义务。大多数问题都较为抽象,不易于理解。权利义务的关系内容较多、头绪不少,要结合经典例子弄明白这一道理;法定义务须履行和违反义务须担责侧重点不同,不要混淆,主要意思就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服务热线:400-1166-112  举报电话:(0531)889286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6-5253099    举报邮箱: sgsdjg@wf.shandong.cn   
Copyright© 2021 shg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7008676号-1    
主办: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技术服务支持: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喻爱书人现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校园开放平台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田柳镇植庭街13号     联系电话:15866130031     联系邮箱:tlzcjzx@wf.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