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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台头镇第一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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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台头镇第一初级中学 艺体教师考核量化积分实施办法细则

发布时间: 2022-11-17 14:06 发布单位: 寿光市台头镇第一初级 浏览量: 44 【公开】

一、工作量

1.任教美术(17个班)、体育(9个班)、音乐(17个班)、信息(17个班)等科目教师满工作量记82分

2.音、体、美各科的教研组长(5分)

音、体、美各科的教研组长要各负其责,由艺体主任协调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艺术素养和学生体质检测的数据上传及其市抽测工作;

2按分工认真组织本组教师做好市教学督导、市综合评估的各种迎查材料;

二、课堂教学

音体美微机教师教学成绩得分按如下办法计算:⑴若兼任文化课,则文化课教学成绩占40%,其它成绩占60%(其中评议成绩占30%,比赛成绩占70%。);若不兼任文化课,则评议成绩占30%,比赛成绩占70%;既不兼任文化课,又无比赛成绩的,全使用评议成绩。(评议成绩为按师德评议名次对应任课教师成绩;比赛成绩计分界定办法:全市是36个初中单位,按各项市级比赛合计名次在全市的位次,对应插入学校全体教师教学成绩位次。)

三、艺术素养抽测和学生体质检测

一等奖(1—3名)=20分,二等奖(4—8名)=18分,三等奖(9-16名)=16分。其他名次计14分。

、各项竞赛奖励

(一)教师参赛

1. 现场参赛。

 

      等级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部 级

10

9

8

地市级

8

7

6

县  级

6

5

4

2.非现场参赛。

 

      等级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部 级

8

7

6

地市级

6

5

4

县  级

4

3

2

注:①各种课题组内部评选的优质课、论文、成果按县级活动计分。②同一作品只计最高项。

(二)政府成果。奖励主要申报者(或由主要申报者分配)

 

      等级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 部 级

7

6

5

地市级

6

5

4

县  级

5

4

3

)辅导学生

1.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得的优秀辅导教师、教练员、裁判员,按(一)教师非现场参赛获奖计分(若未分等级则按一等奖计分)。

2.教师辅导学生个人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电教、实验、征文、书画、演讲等比赛,按照(一)教师非现场参赛获奖二分之一加分。

注:①每一项比赛活动辅导教师计分满10分止;②以上奖励,同一项目不同级别以最高奖计。②以上获得分数由辅导教师共同分配。

(四)音体美特长生按正取一人,辅导教师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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