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户籍变更或父母工作单位调动等原因符合转学条件者,经批准转入我校,由教务处安排相应班级就读。我校学生因各种原因转往外地、外校就读者,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转学申请,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教务处出具转学证明。
2、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本校学生,凭寿光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包括病历、药费单据、检查结果等材料,可申请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一年仍未康复者,应办理继续休学的手续。申请复学凭市级医院的康复证明办理。本校保留休学学生的学籍不超过两年。因特殊原因申请转学的学生,只要理由充分,本校依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转出或转入的手续。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