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里二中

菁菁校园学校简介

寿光市营里镇第二初级中学关于2020年招生入学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2 11:14 栏目:学校公告 发布单位:寿光市营里镇营里二中 点击量:742 【公开】

为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就我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或家庭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要求

2.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我校把2020年招生政策及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通过张榜、网站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收新生相关信息,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凡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三、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初中一年级以小学学籍(六年级)为准,要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拥有相应的学位。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市教体局批准。

(二)户居条件

1.道口片居民子女:学生监护人户籍在招生范围内,有相对稳定的住所;学生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在招生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学生监护人户籍和固定房产都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在招生范围内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工作。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在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随迁子女: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1)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2)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自主创业或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3)有户口簿和我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四、招生范围划分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校招生范围如下

(一)原道口片区所辖村庄:益隆道口、西道口、河北道口、孙河南、王河南、东道口、东黑冢子、齐家、王圈、河涯子、李营、牟营、陈营、南单前、南单后、北单、北陈、李湾、央子、宋家、西黑后、西黑前、新庄子、鹿家、周家、吴家、王家。

(二)道口镇区:外来务工人员按相应条件入学;镇区生活区所有适龄儿童。

五、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本地村民子女:报名时以全家的户口本为准。

2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居住证,不动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社会保险或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稳定工作等证明材料。

3.本县内到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户口簿,不动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社会保险或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稳定工作等证明材料。

招生报名工作中,提报上述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1.制定并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定本学校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体局备案,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2.学校报名录取工作。我校将根据时间节点做好线下报名指导服务,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聚集。对接道口小学和西黑前小学,查好学籍人数,落实学生走向。

3.直升录取并下发入学通知书。为避免现场聚集,7月20日前,印制“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书”(见附件),下发至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负责填写上报,对于填写申请且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直接登记入学。7月底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新学年的招生入学工作,全部下发入学通知书。

4.做好新学年就读学生的补录工作。因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时报名,可于8月17-18日重新报名,合理安排就近方便入学。8月20日,全面完成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补录名单及时上报教体局备案,作为建立学籍的依据。对辖区内未报到的适龄儿童要逐一核实去向,及时督促报名上学,对于外出就学的,要掌握其具体就学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刘彬彬校长任组长、刘兴刚、王建宝任副组长、王效卿、崔焕照、袁希峰、宋佐森、李光远、宋林华、王东鑫同志任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解小组,全面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杜绝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校长负主要责任。调解小组成员要熟知招生政策,了解、掌握民情民意,化解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民声等问题,确保招生安全稳定。

2.加强政策宣传。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0536-5401861;安排熟悉业务的教导处人员做好家长咨询解答。对招生政策,尤其是家长关注的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事项,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微信公众号、学校和社区张贴海报、推送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正向引导,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指导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3.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班级。

4.认真做好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安置工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本着尊重个人意愿和就近方便的原则,优先协调入学。对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荣誉市民、市级及以上劳模等子女,按相关优惠政策安排入学。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认真做好孤困和建档立卡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重点做好孤困儿童(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资助救助、“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帮扶政策。

6.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适龄的视障儿童到潍坊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听障、智障儿童到寿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当地所在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由当地相关学校送教上门,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时,进一步规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和送教上门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7.严格控制班额。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8.加强新生学籍管理。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根据招生报到结果,按时为正常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以及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确保人籍一致。高度重视学生和家长信息等隐私安全,责任到人,严禁泄露。

9.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学校要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联控联保,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要主动与当地残联、扶贫、民政等部门联系,对6-15周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信息进行重点核实。严格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秋季招生入学前,学校要组织发放入学通知书(式样见附件),确保秋季学期开学,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做到应上尽上。做好失学辍学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对于失学辍学儿童,要联合镇街政府和村居(社区)第一时间下达复学通知书(式样见附件),告知法定责任义务。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儿、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情况,开学两周内进行普查,完善“特殊需要学生关爱档案库”,全面落实十二项教育惠民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10.严肃义务教育招生纪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将廉洁招生纪律贯穿学校招生全过程,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全部实行免试入学。不得组织笔试选拔学生,也不得通过面试、谈话、考察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更不得擅自附加选拔条件,严禁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校外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一律不得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附件:1.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2.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式样)

3.义务教育复学通知书(式样)

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书(式样)

 

寿光市营里镇第二初级中学

2020年6月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寿光市教体局

5221453、5222420

 

寿光市营里教育学区

5441171

寿光市营里镇第二初级中学

5401861

 


附件2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式样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儿童的权利和义务。您的孩子(被监护人)         已经达到接受义务教育年龄,请您于      日前送其到            学校报到并完成义务教育

 

 

            (单位)

                    


附件3

 

义务教育复学通知书(式样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儿童的权利和义务。您的孩子(被监护人)        处于接受义务教育年龄,请您于      日前送其到            学校报到复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单位)

                    

 

 

 

 

 

 

 

 

 

 

附件4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申请书(式样

 

         学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儿童的权利和义务。我的孩子             处于接受义务教育年龄,拟申请到                    学校     年级接受义务教育

此申请。

 

 

 

监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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