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寇家坞小学
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课堂高效有序进行,同时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不当行为,保护学生视力,特制定《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寇家坞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请全体同学认真遵守。
一、总 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视其情节予以处分。
二、细则与处分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如有违反,按以下情况处理:
第一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扣班级考评分2分,没收手机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
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扣班级考评分5分,没收手机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一周后由家长领回手机;
借他人手机违规使用的,手机所有者和违规使用者同等处理。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成绩作废,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三、服务与保障
1.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确需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学生确需联系家长的,可以借班主任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明确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四、附则
1.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
2.学生携带的手机属私有财产,学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3.本办法执行情况纳入班级管理考核。
4.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寇家坞小学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