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寿光市教体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夯实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
3、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
3、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寿光市学生资助办公地点: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1502室(圣城东街369号寿光市检察院内)
监督投诉电话:0536-5228619
学校咨询电话:0536-5661209
寿光市教体局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