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教育局文件
寿教字〔2017〕126号
寿光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寿光市教育局贫困家庭学生及教师
大病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市属各学校:
《寿光市教育局贫困家庭学生及教师大病救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寿光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9日
寿光市教育局
贫困家庭学生及教师大病救助
实施方案(试行)
近年来,在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市属各学校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我市教育系统“爱心一日捐”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解决了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为进一步发挥“爱心一日捐”资金的使用效益,缓解贫困家庭患大病学生及教师的就医难题,体现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关爱,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潍教便函〔2011〕25号)、《关于开展2016年爱心一日捐活动及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我市贫困家庭学生及教师大病救助实施方案(试行)。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家庭(含教师)中,当年身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费用较高,扣除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补助后,所需费用家庭仍难以承担的救助对象。
贫困家庭中的学生(含教师),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恶性肿瘤或其他大病的,可以申请救助。
二、救助标准
根据捐赠资金和大病学生及教师情况,综合确定救助金额。主要分为5000元、10000元两档救助标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三、资金来源
我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爱心一日捐”资金。
四、大病救助的申请、审批与发放流程
大病救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流程如下:
1.由学生或教师提出申请,附医院诊断书、病历、出院记录、当年医疗费用收据等材料,报送学校。
2.学校进行走访、核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接受资助的学生或教师情况报教育局研究确定。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走访慰问的形式,一次性将大病救助金送至学生或教师手中。
4.大病学生可同时申请落实相关资助政策,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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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镇(街、区)教育学区、市属各学校
寿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