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实行带班制度,按值班安排表进行轮换。每班至少安排两名值班人员。寒暑假及节日长假另行编排。
2、学校领导对本单位交接班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值班情况做不定期抽查,并做好相应的详细抽查记载。特别是要加强对寒暑假、节假日和双休日(周六、周日)的值班抽查。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值班的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如遇特殊情况,须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同意,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坚持 24小时值班,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夜间实行坐班制,坚持半小时巡查制度。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管,做好防火、防盗和防范工作。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更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校园,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6、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7、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一方不能按时到位时,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以便调整安排,同时将详细情况登记在册。
8、带班领导扎实安排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加强值班交接班检查,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缺岗、无人交接班等),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9、 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遇有紧急情况,应主动、及时处理。
10 、值班期间,如因值班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值班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