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为此,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2、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分管校领导每两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各处室每周组织一次抽查,各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每天不定时对本部门或班级进行自查,达到不留隐患的目的。
3、安全检查要做到四个结合:即白天检查和夜间检查相结合,节假日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相结合,领导检查和自我进行检查相结合(养成时刻重视安全,经常进行自查,是实现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使安全检查配套有力全面落实。
4、安全检查要有严格的报告整改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报告分管领导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5、建立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迅速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