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实验中学

单位信息服务指南

学生入学、转学、升学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12-30 06:20 栏目:服务指南 发布单位:寿光市实验中学 点击量:301 【公开】

入学指南

1、学校坚持“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入学。一律不招收“择校生”,不以考试、测试等方式择优选拔学生。

2、学校严格实行标准班额,每班为40-50人。

入学政策规定

1. 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请假,如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由学校报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入学。 

2.学校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录取入学的学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同时取得全市统一编制的学籍号。学生报到、注册时,应填写全市统一式样的学籍表和学生守册、学生证。 

3.学生学籍采用计算机管理。学校使用全市统一制发的学籍管理软件将学生资料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学生花名册》,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各年级学生异动(包括转入、转出、休学、退学、复学,跳级、留级、死亡)名册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4.新生注册的上报审核时间为每学期第3—4周;各年级学生异动的上报审核时间为每学期第17—18周。 

转学政策规定

1.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经批准后可以转学。

2.转学的学生,经转入学校同意并开出接收证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开出转学证书,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出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其中,跨省、跨市(州)转学的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出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3.转入的学生要持转学证、学生手册,家长调动工作的调令、户口本(复印件)等先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在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转学生在转出学校的档案材料由转出学校移交给转入学校。 

4.学校接收转入的学生,由校长决定。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必要时,转入学校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升学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和体育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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