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 计 分 办 法 |
A1 保障 性指标 260分 | B1 校园 安全 50分 | 1.校园安全50分 (1)认真落实《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实现校园平安稳定,无安全责任事故。有校车服务的学校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建立校车监控平台,校车全部安装跟踪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寿光市级平台联网。(22分) (2)校园监控与市教育局和公安部门联网,安装一键式报警设施。(8分) (3)利用潍坊市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7分) (4)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的信息填报及日常维护工作。(10分) (5)按《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潍坊市学校专职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配备专职保安。(3分) | 1.校园安全50分 (1)根据全市学校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安全巡查情况,计15分。校车未安装跟踪定位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或未与市教育局平台联网扣7分,无校车的计7分。 (2)学校监控全覆盖且留存时间达30天,且与教育局联网计4分;安装一键式报警设施计4分。 (3)根据全年平台使用情况,按平台自动生成的完成率计分。 (4)根据平台信息填报及日常维护情况分档计分。 (5)按照专职保安配备比例计分。 承接县(市)级以上会议、提供会议现场及在潍坊市级以上会议作典型发言,根据情况奖励0.5-2分;在潍坊市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发布“学校安全宣传”信息每采用1条奖励0.2分。 本项最高计50分。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
B2 党的 建设 190分 | 2.学校党建工作50分 全面落实《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潍办发〔2014〕33号)精神,全面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在“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发挥,战斗堡垒如何建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体现”三个方面有制度、有创新、有成效。 | 2.学校党建工作50分 根据《寿光市教育局党委2017年中小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计分。 |
3.家长满意度100分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评价,办学水平得到高度评价,家长对学校的满意程度高。 | 3.家长满意度100分 根据家长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计分。满意度达到100%计100分,每降低0.1%扣1分,扣完100分止。 |
4.家校合作10分 按照《寿光市2017年度家校合作任务清单及考核计分办法》密切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 4.家校合作10分 根据《寿光市2017年度家校合作任务清单及考核计分办法》评估考核结果折合计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 计 分 办 法 |
A1 保障 性指标 260分 | B2 党建 工作 190分 | 5.文明城市创建10分 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 5.文明城市创建10分 根据寿教函[2016]53号文件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最高计10分。 |
6.典型经验成果20分 保障群众教育知情权和监督权,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推进教育发展。 | 6.典型经验成果20分 根据《寿光市教育信息与宣传考核办法》分别对教育信息、教育宣传工作进行评价,各计10分。 |
B3 教师 培训 经费 10分 | 7.培训经费10分 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足额、专款专用。 | 7.培训经费10分 按实际用于教师培训费用比例计分。达到5%者计满分,未达到者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10分止。 |
B4 班额 标准化 10分 | 8.班额标准化10分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之内。 | 8.班额标准化10分 (1)起始年级班额全部达到标准计5分,否则不得分。 (2)2016年度非起始年级班额已全部达到标准的学校,不再出现大班额问题计5分,若出现大班额不得分;其他学校制定解决大班额工作规划方案计2.5分;在2017年11月前完成破解任务计2.5分,未完成不得分。 |
A2 发展 性指标 470分 | B5 教学 水平 280分 | 9.学业水平220分 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落实课程标准要求,努力提高学科教学质量,学生学业考试合格率高。 10.课堂教学60分 (1)制定持续推进课堂教学的措施与办法;学校干部每学年参加学科教研不少于六次;教师用新的课改理念设计和实施课堂教学,体现个性化,教学流程合理、效率高;学校组织课堂大赛等学科教研活动;举办或承办教研活动现场。(30分) (2)推进镇域课改,学校教研组建设有规划;开展大阅读、数学英语提升工程有实效;培养青年教师措施得力。(10分) (3)以“四化”建设为指导,落实课程方案,并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开发适合学生发展的校本课程,使用价值高。(5分) (4)根据《教科研中心教学常规指导意见》,制订符合学校实际的常规落实办法。(15分) | 9.学业水平220分 根据《寿光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评价方案》折合计分。 10.课堂教学60分 (1)根据领导干部推进课堂改革、教研组现场评课、学校承办教学活动情况分别计30、28、26、24、22分。 (2)根据镇域课堂推进、基础学科工程开展、教研组建设、教师培养情况分别计10、9、8、7分。 (3)根据校本课程内涵、学科整合、过程使用记录、问卷评价等情况分别计5、4、3分。 (4)根据制订的常规落实办法及实施情况分别计15、14、13、12、11分。 本指标按以上四项合计排名,分档计分。1-4名计满分,5-8、9-12、13-16、17-20、21-24、25-28、29-32、33-34名分别计58、56、54、52、50、48、46、44分。(详见《初中教学视导方案》)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 计 分 办 法 |
A2 发展 性指标 470分 | B6 信息 技术 教育 30分 | 11.信息技术教育30分 (1)信息技术课程开出率。(10分) (2)信息技术学科测试成绩。(10分) (3)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积极加强网络空间建设、积累课堂教学资源;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业务水平。(10分) | 11.信息技术教育30分 (1)对照学校课程表,采用远程监控截取图片的方式每月抽查信息技术课程授课情况,每少一节扣0.6分,扣完10分止;微机室监控不能远程采集图片者不得分。 (2)根据信息技术学科测试成绩分别计10、9、8、7分。 (3)根据信息技术教师网络空间建设与课堂教学资源积累情况分别计6、4、2分;根据参与教研活动情况分别计4、3、2分。 |
B7 创新 教育 30分 | 12.创新教育30分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创新驱动战略,提高中小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素养,促进全市创新教育的发展。 | 12.创新教育30分 根据《寿光市创新教育评估细则》进行专项督导评估。 |
B8 体育 卫生 艺术 工作 20分 | 13.体育卫生艺术工作20分 落实国家课程标准,重视音体美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多形式开展校园体育、艺术、健康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水平和健康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 13.体育卫生艺术工作20分 根据《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评估计分办法》计分。 |
B9 学生 活动 获奖 50分 | 14.学生活动获奖50分 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展,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内部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 | 14.学生活动获奖50分 学生在省及以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体育竞赛1-3、4-6、7-8、9-10名分别按一、二、三等和优秀奖,不分等次者按同级二等奖计点,同一作品计最高点),分别按15、13、10、7;11、9、7、5;8、6、4、2计点,生均获奖点数和学校平均点数各计25分,生均和校均获奖点数达到全市均值分别计17分,超出或不足均值分别按比例计分,最高计50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 计 分 办 法 |
A2 发展 性指标 470分 | B10 普及 高中 阶段 教育 40分 | 15.毕业生去向20分 落实初中毕业学生去向,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建立健全毕业生档案。 16.升入中职院校学生数10分 努力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中职院校比例,落实国家提出的职普比例大致相当要求。 17.贯通人才培养10分 构建上下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 15.毕业生去向20分 根据毕业生去向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建立情况计3-0分;根据纸质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情况计2-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生比例达到94%计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16.升入中职院校学生数10分 根据各初中完成职业学校全年招生计划情况计分。完成计划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17.贯通人才培养10分 根据各初中完成“3+4”本科招生分配计划情况计分。完成计划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
A3 改革 性指标 270分 | B11 教师 管理 体制 改革 60分 | 18.教师管理体制改革60分 (1)全面落实聘用制管理。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一年一聘、合同管理、绩效激励”的用人新机制。(30分) (2)继续教育。落实《关于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寿教字〔2016〕12号),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校本培训方案,培训全覆盖,年内校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农村中青年教师参加县级培训不少于16个学分;学校积极为教师继续教育提供机会并鼓励、支持教师每年每人完成不少于48学分(A类)和24学分的校本培训;扎实开展“万名教师同读一本书”活动。(15分) (3)广泛开展教师关爱行动,让教师获得更多的成就感、幸福感。(15分) | 18.教师管理体制改革60分 (1)根据各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情况分档计分,最高计25分;根据合同目标责任制和岗位结构工资制实施情况分档计分,最高计5分。 (2)根据干部教师培训全覆盖和完成县级培训学分情况计分,每少一个学分扣1分,扣完5分止;根据教师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和校本培训开展情况分档计分,最高计5分;根据开展“万名教师同读一本书”活动情况分档计分,最高计5分。 (3)根据我市出台的关爱教师意见,落实教师每年体检、健身、绩效工资、交通补贴、走访慰问等政策措施,根据落实情况和教师满意度调查分档计分。 |
B12 教育 现代化 创建 100分 | 19.教育现代化创建100分 完善机制,课题引领,项目带动,整体推进,按照《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 19.教育现代化创建100分 按照《寿光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评价细则》评估折算计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 计 分 办 法 |
A3 改革 性指标 270分 | B13 班级 管理 团队 激励 政策 30分 | 20.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政策30分 落实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政策,调动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 20.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政策30分 学校将激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计15分;财政及时足额拨付给学校,2016年下半年激励政策资金于2017年3月1日、2017年上半年激励政策资金于9月1日、2017年下半年激励政策资金至2018年3月1日前按绩效分配方案全部发放到教师本人的,计15分。 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激励政策资金比规定时间每延迟一个月发放分别各扣5分;学校没有按程序通过的具体分配方案或不按方案分配的,扣5分。最多扣30分。 |
B14 自主 办学 改革 30分 | 21.自主办学改革30分 各学校认真落实教育局等四部门出台的《推进中小学依法自主办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方案。主动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积极开展自主办学的探索,制定责任清单和底线清单,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 21.自主办学改革30分 根据学校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四会一核心一章程”建立运行效益,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情况,校长、教师对自主办学的理解和认同度,社会参与教育治理的渠道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具体根据《寿光市学校自主办学试点工作评价办法》计分。 |
B15 特色 学校 建设 50分 | 22.特色学校创建50分 根据《寿光市教育局关于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的意见》,结合本校现有基础、优势和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创建目标,积极创建特色学校,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 22.特色学校创建50分 根据特色培育学校和特色项目学校创建情况分别计分,培育学校最高计40分,项目学校最高计50分。 |
A4 惩罚 项目 | B16 减分 项目 | 23.减分项目 在廉政建设、中小学规范办学、音体美课程开设、有偿家教(补课)、惠民服务、学生资助、中考改革、教育考试、安全稳定、舆情评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应负责任的,每项最高减10分。发生教育工作负面清单事项并产生严重影响的,在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 本项从总分中扣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