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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二○一七年市属初级中学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9 08:07 栏目:学校公告 发布单位:寿光市实验中学 点击量:261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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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二○一七年市属初级中学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寿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一七年四月

 

 

 

 

 

一、说明

1.为督促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2.本方案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为督导评估内容,设A级指标4项,B级指标16项,共1000分。

3.本方案适用于市属初级中等(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工作情况评估。当被评估学校包含小学时,其小学部分作为一个级部,占四分之一权重。

4.评估实施时,根据工作实际,可对个别指标的内容和计分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5.评估结果作为各类评优树先和考核校长业绩的依据,并按一定比例计入镇街区教育工作评估成绩;提取相关指标考评有关单项工作实施情况。

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扣减相关指标分值外,取消年内有关项目的表彰资格:

1)发生导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他安全稳定事件、集体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和恶性刑事案件的;

2)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被市(县)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或通报的;

3)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7.本方案由寿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二、指标体系

A级指标

B级指标

A1保障性指标260分

B1校园安全50分

1.校园安全50分

B2党的建设190分

2.学校党建工作50分

3.家长满意度100分

4.家校合作10分

5.文明城市创建10分

6.典型经验推广20分

B3教师培训经费10分

7.教师培训经费10分

B4班额标准化10分

8.班额标准化10分

A2发展性指标470分

B5教学水平280分

9.学业水平220分

10.课堂教学60分

B6信息技术教育30分

11.信息技术教育30分

B7创新教育30分

12.创新教育30分

B8体育艺术卫生工作40分

13.体育艺术卫生工作40分

B9学生活动获奖50分

14.学生活动获奖50分

B10普及高中阶段教育40分

15.毕业生去向20分

16.升入中职院校比例10分

17.贯通人才培养10分

A3改革性指标270分

B11教师管理体制改革60分

18.教师管理体制改革60分

B12教育现代化建设100分

19.教育现代化建设100分

B13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政策30分

20.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政策30分

B14自主办学改革30分

21.自主办学改革30分

B15特色学校创建50分

22.特色学校创建50分

A4惩罚性项目

B16减分项目

23.减分项目

三、评估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计 分 办 法

A1

保障

性指标

260分

B1

校园

安全

50分

1.校园安全50分

(1)认真落实《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实现校园平安稳定,无安全责任事故。有校车服务的学校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建立校车监控平台,校车全部安装跟踪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寿光市级平台联网。(22分)

(2)校园监控与市教育局和公安部门联网,安装一键式报警设施。(8分)

(3)利用潍坊市安全教育平台,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7分)

(4)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的信息填报及日常维护工作。(10分)

(5)按《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潍坊市学校专职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配备专职保安。(3分)

1.校园安全50分

(1)根据全市学校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安全巡查情况,计15分。校车未安装跟踪定位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或未与市教育局平台联网扣7分,无校车的计7分。

(2)学校监控全覆盖且留存时间达30天,且与教育局联网计4分;安装一键式报警设施计4分。

(3)根据全年平台使用情况,按平台自动生成的完成率计分。

(4)根据平台信息填报及日常维护情况分档计分。

(5)按照专职保安配备比例计分。

承接县(市)级以上会议、提供会议现场及在潍坊市级以上会议作典型发言,根据情况奖励0.5-2分;在潍坊市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发布“学校安全宣传”信息每采用1条奖励0.2分。

本项最高计50分。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B2

党的

建设

190分

2.学校党建工作50分

全面落实《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潍办发〔201433号)精神,全面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在“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发挥,战斗堡垒如何建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体现”三个方面有制度、有创新、有成效。

2.学校党建工作50分

根据《寿光市教育局党委2017年中小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标准》计分。

3.家长满意度100分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评价,办学水平得到高度评价,家长对学校的满意程度高。

3.家长满意度100分

根据家长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计分。满意度达到100%计100分,每降低0.1%扣1分,扣完100分止。

4.家校合作10分

按照《寿光市2017年度家校合作任务清单及考核计分办法》密切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4.家校合作10分

根据《寿光市2017年度家校合作任务清单及考核计分办法》评估考核结果折合计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计 分 办 法

A1

保障

性指标

260分

B2

党建

工作

190分

5.文明城市创建10分

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5.文明城市创建10分

根据寿教函[2016]53号文件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最高计10分。

6.典型经验成果20分

保障群众教育知情权和监督权,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推进教育发展。

6.典型经验成果20分

根据《寿光市教育信息与宣传考核办法》分别对教育信息、教育宣传工作进行评价,各计10分。

B3

教师

培训

经费

10分

7.培训经费10分

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足额、专款专用。

7.培训经费10分

按实际用于教师培训费用比例计分。达到5%者计满分,未达到者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10分止。

B4

班额

标准化

10分

8.班额标准化10分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之内。

8.班额标准化10分

(1)起始年级班额全部达到标准计5分,否则不得分。

(2)2016年度非起始年级班额已全部达到标准的学校,不再出现大班额问题计5分,若出现大班额不得分;其他学校制定解决大班额工作规划方案计2.5分;在2017年11月前完成破解任务计2.5分,未完成不得分。

A2

发展

性指标

470分

B5

教学

水平

280分

9.学业水平220分

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落实课程标准要求,努力提高学科教学质量,学生学业考试合格率高。

10.课堂教学60分

(1)制定持续推进课堂教学的措施与办法;学校干部每学年参加学科教研不少于六次;教师用新的课改理念设计和实施课堂教学,体现个性化,教学流程合理、效率高;学校组织课堂大赛等学科教研活动;举办承办教研活动现场。(30分)

(2)推进镇域课改,学校教研组建设有规划;开展大阅读、数学英语提升工程有实效;培养青年教师措施得力(10分)

(3)以四化建设为指导,落实课程方案,并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开发适合学生发展的校本课程,使用价值高。(5分)

(4)根据《教科研中心教学常规指导意见》,制订符合学校实际的常规落实办法。(15分)

9.学业水平220分

根据《寿光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评价方案》折合计分。

10.课堂教学60分

(1)根据领导干部推进课堂改革、教研组现场评课、学校承办教学活动情况分别计3028262422分。

(2)根据镇域课堂推进、基础学科工程开展、教研组建设、教师培养情况分别计10987分。

(3)根据校本课程内涵、学科整合、过程使用记录、问卷评价等情况分别计543分。

(4)根据制订的常规落实办法及实施情况分别计1514131211分。

本指标按以上四项合计排名,分档计分。1-4名计满分,5-8、9-12、13-16、17-20、21-24、25-28、29-32、33-34名分别计58、56、54、52、50、48、46、44分。(详见《初中教学视导方案》)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计 分 办 法

A2

发展

性指标

470分

B6

信息

技术

教育

30分

11.信息技术教育30分

(1)信息技术课程开出率。(10分)

(2)信息技术学科测试成绩。(10分)

(3)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积极加强网络空间建设、积累课堂教学资源;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业务水平。(10分)

11.信息技术教育30分

1)对照学校课程表,采用远程监控截取图片的方式每月抽查信息技术课程授课情况,每少一节扣0.6分,扣完10分止;微机室监控不能远程采集图片者不得分。

2)根据信息技术学科测试成绩分别计10987分。

3)根据信息技术教师网络空间建设与课堂教学资源积累情况分别计642分;根据参与教研活动情况分别计4、3、2分。

B7

创新

教育

30分

12.创新教育30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创新驱动战略,提高中小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素养,促进全市创新教育的发展。

12.创新教育30

根据《寿光市创新教育评估细则》进行专项督导评估。

B8

体育

卫生

艺术

工作

20分

13.体育卫生艺术工作20

落实国家课程标准,重视音体美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多形式开展校园体育、艺术、健康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水平和健康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3.体育卫生艺术工作20

根据《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评估计分办法》计分。

B9

学生

活动

获奖

50分

14.学生活动获奖50分

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展,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内部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

14.学生活动获奖50分

学生在省及以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体育竞赛1-3、4-6、7-8、9-10名分别按一、二、三等和优秀奖,不分等次者按同级二等奖计点,同一作品计最高点),分别按15、13、10、7;11、9、7、5;8、6、4、2计点,生均获奖点数和学校平均点数各计25分,生均和校均获奖点数达到全市均值分别计17分,超出或不足均值分别按比例计分,最高计5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计 分 办 法

A2

发展

性指标

470分

B10

普及

高中

阶段

教育

40分

15.毕业生去向20分

落实初中毕业学生去向,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建立健全毕业生档案。

16.升入中职院校学生数10分

努力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中职院校比例,落实国家提出的职普比例大致相当要求。

17.贯通人才培养10分

构建上下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15.毕业生去向20

根据毕业生去向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建立情况计3-0分;根据纸质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情况计2-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生比例达到94%计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16.升入中职院校学生数10分

根据各初中完成职业学校全年招生计划情况计分。完成计划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17.贯通人才培养10分

根据各初中完成“3+4”本科招生分配计划情况计分。完成计划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A3

改革

性指标

270分

B11

教师

管理

体制

改革

60分

18.教师管理体制改革60分

1)全面落实聘用制管理。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一年一聘、合同管理、绩效激励”的用人新机制。(30分)

(2)继续教育。落实《关于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寿教字〔2016〕12号),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校本培训方案,培训全覆盖,年内校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农村中青年教师参加县级培训不少于16个学分;学校积极为教师继续教育提供机会并鼓励、支持教师每年每人完成不少于48学分(A类)和24学分的校本培训;扎实开展“万名教师同读一本书”活动。(15分)

(3)广泛开展教师关爱行动,让教师获得更多的成就感、幸福感。(15分)

18.教师管理体制改革60分

1)根据各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情况分档计分,最高计25分;根据合同目标责任制和岗位结构工资制实施情况分档计分,最高计5分。

(2)根据干部教师培训全覆盖和完成县级培训学分情况计分,每少一个学分扣1分,扣完5分止;根据教师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完成情况和校本培训开展情况分档计分,最高计5分;根据开展“万名教师同读一本书”活动情况分档计分,最高计5分。

(3)根据我市出台的关爱教师意见,落实教师每年体检、健身、绩效工资、交通补贴、走访慰问等政策措施,根据落实情况和教师满意度调查分档计分。

B12

教育

现代化

创建

100分

19.教育现代化创建100分

完善机制,课题引领,项目带动,整体推进,按照《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19.教育现代化创建100分

按照《寿光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评价细则》评估折算计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标 准 及 要 求

计 分 办 法

A3

改革

性指标

270分

B13

班级

管理

团队

激励

政策

30分

20.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政策30分

落实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政策,调动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20.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政策30分

学校将激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计15分;财政及时足额拨付给学校,2016年下半年激励政策资金2017年3月1日、2017年上半年激励政策资金于9月1日、2017年下半年激励政策资金至2018年3月1日前按绩效分配方案全部发放到教师本人的,计15分。

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上半年激励政策资金比规定时间每延迟一个月发放分别各扣5分;学校没有按程序通过的具体分配方案或不按方案分配的,扣5分。最多扣30分。

B14

自主

办学

改革

30分

21.自主办学改革30分

各学校认真落实教育局等四部门出台的《推进中小学依法自主办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方案。主动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积极开展自主办学的探索,制定责任清单和底线清单,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21.自主办学改革30

根据学校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四会一核心一章程”建立运行效益,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情况,校长、教师对自主办学的理解和认同度,社会参与教育治理的渠道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具体根据《寿光市学校自主办学试点工作评价办法》计分。

B15

特色

学校

建设

50分

22.特色学校创建50分

根据《寿光市教育局关于推进特色学校建设的意见》,结合本校现有基础、优势和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创建目标,积极创建特色学校,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22.特色学校创建50分

根据特色培育学校和特色项目学校创建情况分别计分,培育学校最高计40分,项目学校最高计50分。

A4

惩罚

项目

B16

减分

项目

23.减分项目

在廉政建设、中小学规范办学、音体美课程开设、有偿家教(补课)、惠民服务、学生资助、中考改革、教育考试、安全稳定、舆情评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应负责任的,每项最高减10分。发生教育工作负面清单事项并产生严重影响的,在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

本项从总分中扣减。


寿光市2017年市属初级中学重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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