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实验中学

信息技术互联网+教育

寿光市实验中学信息发布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13 15:25 栏目:互联网+教育 发布单位:寿光市实验中学 点击量:252 【公开】

学校网站是学校发布信息和外界了解学校的重要窗口,是宣传学校的重要信息化平台出是师生学习的重要园地。为使我校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学校风采,及时发布更新信息,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原则,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最新动态,特别注重宣传学校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学术成果、推广示范作用。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网络宣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1、发布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学科研成果,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

  2、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校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

3、教育政策及法规文件、教育文件;

4、教师培训讲座,家长学校培训内容,教子有方的经验介绍,学生教育的系列活动内容,学校每周工作安排,重要活动视频;

5、学生栏目中的校园明星、十佳队员、三好学生等典型事迹介绍;

6、学校教师风采栏目下的教师主页由教师个人创建,主要介绍个人业绩;

  7、学校其它有必要发布的通知、通告、要求师生员工了解和遵照执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活动安排、活动结果通报等内容。

  三、信息发布审核

  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1、学校各部门经学校同意组织的业务活动由部门直接发布,人事、劳资、财务需要教师知道的信息只能发布校内级别,部门负责人负责信息的审核。

2、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部门提供材料,专人撰稿。经主管校长审核后方可发布。重大活动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不得迟于2个工作日内发布。

3、各部门开展的校内活动信息,由各部门组织撰写文稿,负责人对需要发布上传的稿件进行审核,需要上报市教育网发布的内容,需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发布。

4、教研网络平台和个人博客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认真审核和负责;

5、宣传学生的各栏目内容由德育处和少先队组织负责撰稿发布,德育处主任负责审核。

6、各栏目的评论内容由本栏目的负责人进行审核通过,内容不宜公开的应该及时删除或屏蔽,网站管理员每天二次进入后台进行留言信息和各栏目评论信息的全面审核。

  四、信息发布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各部门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宣传报道,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对负直接责任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全体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站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规定的各种信息。 

4、所报发布的图片新闻,图片要求质量高,主体明确,色彩鲜亮。原则上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分辨率不高于800*600,格式为jpg,视频素材为分网络流媒体,每个文件不得超过50M,发布的程序或附件大小不超过30M,保证页面打开的速度和浏览效果。在网页发布和素材上传时如果发生页面错误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及时处理,保证网站正常运行。

5、个人用户只能登录信息发布后台发布管理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强行登录网站管理员后台管理系统。


                  

责任编辑:王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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