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实验小学教师师德暨年度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准确量化和评价教师的工作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更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根据潍坊市及寿光市教育局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寿光市实验小学教师师德考评暨年度考核办法。
第二条:全体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规定和本办法,本办法解释权归寿光市实验小学校长行政办公会。
第三条:各科室、级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课程发展中心、学生指导中心、安全发展中心等做好细致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学校建立教师培养和评价考核制度,把互联网应用水平作为评价教师的前置指标。
第二章 品德修养(10分)
第一条:每位教师必须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着眼大局,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圆满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学期结束根据师德要求,办公及考勤制度遵守情况,工作态度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记分。
第二条:考核办法:
1.民主评议。全体教职工以级部、科室为单位,由教师、学生家长对师德表现情况进行评议,其中教师互评占50%,家长评议占50%。家长评教师满意度不能低于85%,否则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减5分。(占50%)
2.评议小组评议。成立由学校班子成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师德考核小组。评审委员会结合教职工日常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工作业绩、工作量、参与活动、出勤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占50%)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直接记0分,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教育局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1)本学期组织的学生、家长师德满意度问卷测评,不满意率达到20%;
(2)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
(3)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故不上课,或私自给学生停课、勒令学生回家,耽误学生学习;工作态度极差,不服从领导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在评选先进、职称评审等过程中弄虚作假;
(6)在互联网上发布或炒作不良信息,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或他人;
(7)对学生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违规从事第二职业;
(8)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
(9)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或在经济活动中收取商家“好处费”;
(10)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
(1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2)其他严重违反教师师德的行为。
第三章 教学常规和质量评定(48分)
第一条:教学常规要求:15分
(1)教学常规包括开学初制订计划、学期末写总结以及平时的备课(导学案,导教案)、作业、单元过关、听评课、理论学习、教学反思等内容。
(2)参教不满五年(包括五年)的年轻教师必须手写导学案,导学案内容包括:单元教材分析,单元教学目标、课时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反思等主要环节。45周岁以下的教师采用夹页或是教参圈补的形式细化书写教学目标,并记录教学目标是否达到的相关评价。45周岁以上老师教参圈补或是重点备练习设计。
(3)使用好统一征订的单元过关试卷,做到堂堂清、月月清、单元清。检测之后要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有效矫正,试卷评价用等级评价。
(4)作业批改根据教科研中心要求进行。
(5)鼓励个性化、创新性、实践性作业或教学过程性材料的累积。
第二条:常规检查办法:
(1)计划与总结按课程中心记录为准,缺一项扣1分;学校级部组织的同学科听评课,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听课记录每缺一次扣0.5分,重点检查随堂点评和教学建议;理论笔记课程中心根据安排情况检查计分,无故不交者每次扣0.5分。
(2)课程中心每月检查一次,抽取相同的常规项目,由课程中心牵头,各科教研组长参与检查,每月一通报,学期末汇总后分三等计分。一等40%,14分;二等40%,13分;三等20%,12分。根据等次得分,再减去第1项所扣分数,即为教学常规分,扣完为止。
(3)所有教学人员(包括音体美微机等科目人员)必须准备教学常规,在检查中不上交者,常规分以0分记。
第三条:教学质量评定 30分
教师个人教学成绩主要由期末考试成绩确定。考评办法为:
1.教学成绩分依据平均分进行考评。以各年级各学科的级部平均分为依据,一、二年级所任班平均分与级部平均分正负不超2分的,记满分;高出或低于2分的,按比例分别加减2分;三、四、五、六年级所任班平均分与级部平均分正负不超3分的,记满分;高出或低于3分的,按比例分别加减2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本级部所有班平均分与本级部平均分正负均不超1分的,给每位任课教师奖励1分。如果低年级段同科教师之间比年级平均分低于3分,中高年级段同科教师之间比年级平均分低于5分的教师向学校主要领导做书面说明。
2.任两个班以上的教师(指语文、数学、英语)计分方法为所教班级的平均分;若教语文或数学又兼任常识科的教师,计分比例为语文或数学占80%,其他占20%。
3.音、体、美、信息、科学等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具体操作方法为:按评议分两档30、29,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里的各项比赛并获奖,则在评议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
第四章 教师考勤(20分)
第一条:学校请假规定:
(1)教职工上班时间不得外出,确因有事或生病,需在上班时间内离岗处理或就医者,须经批准后离岗为请假。请假不足1天或1天由业务校长批准,请假1天或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均填请假条,由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存档。
请假教师要提前填好调课单,如个人私事请假由教师自己调好课,并通知级部主任和教导处;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培训、活动等,由级部主任协调调课,并到教导处记好临时承担任务。
(2)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返校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3)子女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天给予累计1小时的哺乳时间。
(4)对口专业在职进修人员的面授与考试,需持通知单按手续办理请假,面授或考试期间视为出勤。
(5)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婚假七天视为出勤。
(6)产假:女教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请产假三个月(产假半月,产后两个半月);符合晚婚晚育条件并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可持独生子女证续假两个月。产假期间视为出勤。流产假拿医院证明可请假一周,请假期间视为出勤。
(7)丧假:父母(公婆)丧假一周,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丧假三天。丧假期间视为出勤。
(8)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时间均包含节假日,不再另行扣除。
(9)子女结婚等原因,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适当照顾5天的累计假期,视为出勤。
(10)因公出差,视作出勤。
第二条教师考勤量化办法:
(1)学校对教师到校、离校、办公、上课、教研活动、监考、升旗、护送学生等各种会议和活动均作考勤记录。在考勤时,对全体教师到校实行指纹签到制,上午预备前20分钟到,下午预备前10分钟到校。对监考、会议及其他活动采用现场点名制。(指纹签到针对每一位老师,以指纹机记录为准。)
(2)教师请假必须写好请假条,由级部主任批准签字后生效,存根留课程中心,请假条交级部主任,教师请假每周统计,学期末课程中心汇总好全校教师的请假节数。
(3)全体干部请假必须经校长批准,到课程中心签请假条。
(4)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且无正当理由、超假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因工作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执行等均视为旷工,旷工者每满半天扣1分。
(5)按规定连续请假按实际天数计算,不连续请假按工作日天数计算。请事假累计三天不扣分,超过三天,请假每半天扣0.25分,扣完20分止。请病假,须有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假证明单》,一周以上的由学校盖章后到市局办理请假手续,满一个月的扣发绩效工资,满六个月的列编外,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6)其他活动考勤规定
①关于到岗离岗时间的规定为:每天上午全体教师到校时间为不晚于上课前20分钟(一般为7:40),每天下午全体教师到岗时间为不晚于上课前10分钟。
②迟到:上午和下午预备铃响后到校、上课铃响后到课堂、各种集会点名后到会皆为迟到,迟到者每次扣0.1分。
③早退:上班时间内不说明事由离校10分钟以上、上课时间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上课过程中无故提前下课、护送学生以及参加各种会议不说明事由,中途退场均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扣0.2分。
④旷教:不请假无故不上课或出现空堂,未经学校批准随意安排他人代为上课,经查实每节课扣0.5分。
⑤在教师集体活动时,如阅卷、开会等需要全体教师集体参与的工作时间段请假的,给予2倍扣分。
⑥教师考勤督评室每周不定时抽查两次,抽查不在岗的每次扣1分,教师的出勤和抽查情况每周汇总后全校通报,并记入级部考核。
第五章 专业能力
第一条 课时工作量(20分)
1.工作量计算
能积极主动承担学校核定的工作量,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考评办法:
(1) 各年级各科老师每周满以下节数为满工作量
一二年级 | 三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
语文 | 12 | 10 | 9 | 11 |
数学 | 12 | 10 | 10 | 12 |
英语 | 12 | 12 | 8 | |
科学、音、体、美、信息技术 | 14 |
(2)每学期按20周计算,每节课每学期比重为:20/某年级某科学期总课时数。未满或超出的学期课时数在工作量20分的基础上加减。
例如:低年级语文标准工作量为12节,一学期按20周计算共240节课。每节课的比重为20/240=0.083。张三本学期每周共上13节课,学期末工作量积分为20+20*0.083=21.66。不足工作量的,按同样的方法减去相应课时。
(3)科室主任、级部主任、科室辅助人员因岗位差异达到规定课时数为满工作量。
(4)年满50周岁的教师担任一个班语数英,满工作量。担任其他学科10节为满工作量。
第二条:教科研水平(该项分数不封顶)
为进一步落实“科研兴教”战略,激励我校教师不断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教育核心竞争力,潍坊市级和寿光市级的政府教育教学成果奖、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行动研究成果奖、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方法创新奖、燎原奖、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金点子成功案例是教育科研的重要部分。
(1)政府成果奖:潍坊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9分、8分,寿光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分、7分、6分;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行动研究成果奖、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方法创新奖、燎原奖: 潍坊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寿光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教育教学金点子成功案例: 潍坊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寿光市级一、二、三、优秀奖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
(2)以上计分标准均可重复计分:即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或不同奖项奖励的均可重复计分。同时学校奖励上级部门奖励的同等奖金。
(3)有国家级科研实验课题,并积极进行实验活动,有实验数据,有阶段性总结,各种实验资料经学校验收合格,主要负责人计5分,骨干实验教师和一般教师分别计4分和3分。一人承担多项课题,满5分止,只承担不研究或无实验材料者不得分。
(4)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3分):根据教育局电教馆下发的《关于推进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寿光中心应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使用情况进行计分。(详细办法见信息处。)
(5)班班通设备管理与使用(3分)
管理(1分)设备管理良好,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因人为问题造成损坏该班所有老师得1分;使用(2分)根据市教育局制订的使用率及市教育局的平台进行考评,达到市教育局最低要求的老师计2分,不使用者不计分。信息技术教师在微机室上课。
(6)一师一优课及微课(多节获奖重复加,无上限):学校教师按要求每上交一节优课和微课并经潍坊市级平台审核通过的(以教育局公布的上报通知为准),一师一优课加1分,微课加0.5分;入选省级优课的加再加2分,入选国家级优课的再加3分。微课依据获奖等次情况计入教师发展分。
(6)互联网应用水平(20分)
学校教师互联网应用水平作为评价教师的前置指标,每学期教师参与互联网应用培训(寿光教育云平台培训、一师一优课应用及上传培训、录播教室录制使用培训、班班通应用培训、白板应用培训、触摸一体机使用培训、微课录制及网上上传应用培训)(10分),教育教学进行互联网应用(5分),利用互联网进行山东省远程研修培训(5分)。
(7)全息育人课程开发5分
各任课教师在完成课程方案规定的学科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还要承担学校、级部开展的全息育人课程开发活动。全息育人课程分为学校和级部两个层面,教师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能力选择活动项目,指导学生开展活动。学校将根据各级部、各教师的课程开设、过程管理和成果评价等方面进行督查,按5、4、3三档计入教师评价管理积分。不承担校本课程开发任务的教师不得分。
(8)远程研修参与分:凡参与远程研修人员,每人加3分。评优分:评上优秀学员、研修组长、指导教师、管理员的按照奖励办法另加1分。
第六章 立德树人
第一条:教育管理(15分)
(1)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根据学期内任务完成情况和对应的级部管理得分,分别记15、14分。(科室主任根据上级对应科室及相应应急任务完成情况,级部主任根据学校安排级部工作情况及应急任务,以级部积分为准,分两档,记15、14分)班主任依据班级积分按1:1:1的比例分为优、良、一般三等,分别记13、12、11分;学生在校期间,每月发放班主任补贴300元;班主任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愿聘任助理班主任;学期末,班主任与助理班主任按7:3的比例分配积分,按2:1的比例分配班主任补贴,替班班主任及其副班主任必须向学生指导中心上报准确替班情况,不然不予核算积分的费用;一年级实行双班主任制度,即管理班主任和特色班主任。管理班主任负责班级的除班级文化创建、课间操、路队的其余工作,特色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文化创建、课间操、路队工作。学期末,管理班主任按班主任分计入,特色班主任积分按10、9、8分计入,按2:1的比例分配班主任补贴。特色班主任从思品课中拿出一节课,进行特色培养。
(2)一人双岗或多岗参与管理,除按最高岗位分加分,再在量化积分中加5分,并发放岗位补贴。(45岁以下的语、数、英老师原则上必须干班主任,40岁以下的语数英老师不干班主任的不加教学管理3分;提倡年纪大的和音体美老师干班主任),非班主任老师根据工作情况加教学管理3分。根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聘任情况的决定中的各中心主任可根据情况聘任一名教师协助工作,享受副班主任得分。
(3)教研组长要认真履行教研组长职责,根据学校及上级教研部门工作安排,协助级部主任组织本组教师开展各类读书学习、校本教研、听课研讨以及学生活动等,学期结束视工作完成情况,分别加3、2分。
第二条:教师值勤
(1)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值勤采取老师自愿申报、中层领导人人参加的方法,维护学生和学校安全。每天在前门、后门、楼前值勤,课间在楼内维持秩序,保证自己分管范围内上放学、楼内秩序、大课间等秩序井然有序,执勤教师每天加0.3分。教师值勤迟到早退扣0.1分,旷勤不得分。
(2)科室主任、级部主任带班,巡查级部视为值勤,积分按老师执勤最高次数记入,带班领导负责带领执勤老师履行好一天的职责。
(3)对带班领导、值勤教师、值周班级的评价,参照市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及评价方案细则。
第七章 终身学习
第一条:教师发展分(5分)
教师发展分包括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教育学术团体、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等组织举办的各种评比获奖。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论文、优秀教案、教育叙事、习惯养成案例、教具与课件制作评比、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比武、公开课(包括各类创优课、研讨课、接待展示课)及其他各项素质技能比赛等。学校组织的评选按照县级同等级别减半计分。
具体加分办法为:
奖(名)次 | 一 | 二 | 三 | 优秀奖(四—六) | 备注 |
区县级 | 1 | 0.5 | 0.3 | 0.2 | |
地市级 | 1.5 | 1 | 0.5 | 0.3 | |
省级以上 | 2 | 1.5 | 1 | 0.5 | |
1.所有奖项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证书等原件为准,区县级以上不分奖次的按二等计分。 2.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随笔、案例等均按刊物同等级别一等奖计分。 3.此项积分满5分止。 |
第二条:通讯报道分(5分)
寿光市级媒体一篇500字以上计0.25分,1000字以上计0.5,现代教育网减半计算。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面计分。寿光市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投稿(教育教学方面)及寿光市级各类简报发表一篇文章计0.3分,潍坊及以上媒体300字以上计1分,1000字以上计1.5分,网络减半计算。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面计分。
第三条:学生辅导分(5分)
学生辅导是指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校同意参加的各类学生竞赛。一名学生多次获奖,按最高计分;在同一次竞赛中,一名教师辅导多名学生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不搞选拔,报名即可参赛的项目,原则上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数的多少,满10名学生后,多1名参赛学生即加0.02分。
所有参赛项目,均需各位辅导教师付出心血,(多名教师参与辅导的一个大型获奖项目,主要辅导教师计最高分,其余参与人员根据情况减半计分)因此所获奖项不分等级,均一视同仁进行奖励,具体加分办法为:
奖(名)次 | 一 | 二 | 三 | 优秀奖(四—六) | 备注 |
省级 | 3 | 2 | 1 | 0.5 | |
市级 | 2 | 1 | 0.6 | 0.2 | |
县级 | 1 | 0.5 | 0.3 | 0.1 | |
所有奖项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证书等原件为准,满5分止。 |
补充:1.教师辅导的大型舞蹈、大合唱等文艺节目和体育竞赛以及其他集体项目获得全市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1分。主要辅导老师记最高奖,其余参与老师降低奖次加分。
2.学生文章发表寿光市级每篇记0.3分,寿光市级以上记0.6分。
第八章 教师加班
教师加班(3分)
教师加班是指在非工作时间以外承担的工作,时间界定为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及休息日。对分内的日常性工作,原则上教师要在工作时间内自己想办法完成,学校有重大活动或应急性任务,确实需要加班的,可调集部分老师加班,凡调到加班的老师,要从大局出发,讲究奉献精神,必须无条件服从。教师加班时间的安排,必须由工作承担者书面请示分管校长,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有效,教师加班如果没有领导正规批条不能算加班。教师加班,教师加班每天加0.3分,由学校公派教师外出学习,该教师外出期间所任课由该班班主任承担,班主任的课冲突的由级部主任协调,并做好记录,满3节算加班半天,满7节算一天加班,不满3节的不算加班。教导处一月一汇总,学期结束前由学校积分小组核算。
第九章 非教学人员计算办法
第一条:品德修养、教师考勤、教科研水平、立德树人、终身学习、教师加班等项目与其它专任教师标准一致,同等计算。其它,非教学人员学校评议(48分)、实际工作(20分)。
第二条:评价办法:
(1)学校评议:学期结束,成立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工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按各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分档记分,一档81-90分,二档71-80分,三档61-70分,各档次比率为3:5:2。按比例折合到总分中。
(2)实际工作:根据学期初工作目标及上级对应部门工作检查得分,最高20分。
第十章 考核等次确定
第一条:师德考核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二条:师德优秀比例。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师德优秀比例,计算出师德优秀人数,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
第三条:违反市教育局“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附后)之一并经查实的,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中,违反有偿补习、乱收费乱摊派、体罚学生、酒后上课、寻衅滋事等行为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四条:学期结束,累计各项之和,作为师德考核依据;学年结束,累计两学期之和,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一条:师德考核结果是教师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记入教师档案,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中予以体现。
第二条:在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评选推荐时将把师德考评结果作为前置条件。只有在学校师德考评中被评为“师德优秀教师”,才有资格参加上述市级以上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
第三条:师德考核年度内两次均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在职称评聘中加大权重或所占分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连续两个学期不合格者必须调离教师岗位。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一条:教师师德考核积分从每学期结束前5天开始计算,所涉及到的加分项目,由各中层管理岗位提供。各中层管理岗位要将所有项目统计清楚,于积分开始前一并提交分管积分的副校长处。
第二条:学校成立师德考核积分小组。由学校一名副校长牵头,课程中心主任作为考核小组的一员,另外由各级部主任推选一位级部主任、由所有班主任推选一位班主任、由所有语文老师推选一位语文老师、由所有数学老师推选一位数学老师、由所有英语老师推选一位英语老师、由音、体、美及其他非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推选一位老师参与师德考核积分。
第三条:每学期末积分结束后,首先进行公示,全体教师认可无误后执行。
第四条:凡被评为优秀级部的,级部内所有老师均加1分作为奖励加入管理分。
第十三章 附 录
第一条:将学期师德考核内容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非教学人员只计算评议分)。公示期后让每位教师对公示结果进行签名确认。
第二条:教学人员原则上优秀人数不低于总数90%,非教学人员优秀人数不高于总数10%。
第三条: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施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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