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明珠小学
《关于寿光市优秀班主任评选》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寿光市教体局《2021年寿光市教师节表扬活动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现在职在岗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模范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同行认可。
4.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民主,管理手段灵活,注重工作创新,能够培养和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善于营造宽松和谐的班级管理氛围,形成较为典型的班级管理特色。所带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整体素质高。
5.重视对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和研究,形成富有特色、具有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价值的班级管理经验,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6.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发生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的任何行为;最近2次师德考核为优秀。
(三)人员确定办法
在满足以上(一)、(二)两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以下3点进行人员确定:
1.近五年内,获得同级别、同类别或获得高一级别、类别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2.根据学校班主任两学期工作量化积分并结合年度考核成绩,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3.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后,由领导小组确定最终寿光市优秀班主任1名。
(四)说明
1.本次评为寿光优秀班主任,当年年度考核不再是优秀,也就是二者取其一,不可两者得兼;不作为新学期考核加分项目。
2.在学校统计参评信息时,个人如实上报信息,不可漏报、瞒报,否则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当年被评为市少先队辅导员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21年8月28日
寿光市明珠小学
《关于寿光市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寿光市教体局《2021年寿光市教师节表扬活动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市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最近2次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人员确定办法
在满足以上(一)、(二)两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以下3点进行人员确定:
1. 近五年内,获得同级别、同类别或获得高一级别、类别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2.年度考核成绩在全校1/2以上,近3年连续担任处室或级部中层或教师,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3.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后,由领导小组确定最终寿光市优秀教师1名。
(四)说明
1.本次评为寿光优秀教师,当年考度考核不再是优秀,也就是二者取其一,不可两者得兼;不作为新学期考核加分项目。
2.在学校统计参评信息时,个人如实上报信息,不可漏报、瞒报,否则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寿光市明珠小学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