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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教体局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0-06-19 17:59 发布单位: 寿光市田柳镇植庭小学 浏览量: 381 【公开】

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为指导,以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严格规范各项资助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制度,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长效资助工作机制,为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了“绿色通道”,为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

二、申请发放流程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潍坊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注明“申请资助”,交班主任审核把关。

(二)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提出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审认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组织评议,确定初评资助名单。

(四)公示发放

学校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区)教育学区、市教体局审定后,生活补助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资助卡中(一般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如有疑问,可以向所在学校老师咨询或直接拨打寿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5365228619。地址为寿光市圣城东街369号。

           寿光市教体局

                                                                                                                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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