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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台一中关于积极开展关爱教师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8-12-12 20:54 发布单位: 寿光市纪台镇第一初级 浏览量: 350 【公开】

  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鼓舞广大教师以饱满的热情推进新课程改革,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寿光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开展关爱教师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讨论,决定在全校积极开展关爱教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教师思想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他们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定教师顾全大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岗位信念;加强正面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做好年度评先表模工作和一年一度的讲坛能人评比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力度。坚决将5%的公用经费用于教师的学习培训,按规定及时报销相关学习费用,并把教师的学历达标、继续教育与职级晋升、评优表率挂钩。

    三、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好班主任和学校后备干部数据库,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适时让他们在关键或管理岗位上加强锻炼。

    四、积极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因地制宜添置体育健身设施,改善职工住宿条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文化生活,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关心教师心理健康。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采取座谈会、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会和心理健康辅导讲座等形式,倾听广大教师心声,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尽可能地让他们在低心理负担的氛围中安心工作。学校工会组织要积极收集群众意见、诉求,及时与学校领导交流沟通,督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隔阂,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六、关心教师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和落实教师待遇。及时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积极组织和探索职工基本医疗附加大病医疗保险、教师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每年教师节后都组织一次教师体检。使患病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对患有法定传染疾病的教职工,采取妥善方式进行安置。关心女教师健康,严格执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七、关心教师子女入学问题。积极为教师子女入学提供信息,并对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实行奖励和优录政策。校内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在寿光市内高中毕业被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助学奖金3000元,被其他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给予一次性助学奖金1000元。

    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高中毕业文科、理科或高职综合考试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资格控制线,且全省或市、县排序为第一名者,学校分别给予一次性助学奖金5000元、3000元、500元。

享受高中阶段一次性助学奖金者凭高校录取通知书、高中学籍证明、教师子女户籍证明、公民身份证领取,助学奖金不重复计算和享受。

    在编在岗困难教师的子女在镇内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可申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八、关心退(离)休教师生活。学校每年重阳节和春节对退(离)休教师进行集体慰问2次。对退(离)休教师发生重大疾病和其他灾害进行个体慰问,给予退(离)休教师最大的帮助。

    九、积极推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校委会、职代会作用,推行校务公开,民主决策、广纳谏言,接受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教师们的理解、信任、支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十、提高为教师服务质量。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工资晋级、评先表模、工资待遇兑现等方面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做到认真细致,确保不出差错。

    十一、积极开展困难教师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对困难教师进行帮助。困难教师救助工作主要由学校工会牵头,负责政策宣传解释、情况收集整理、资助对象审核、经费使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筹备等工作。

    困难教师申请救助程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专题会议研究——公示——开展救助活动——上报镇教育工会备案。学校建立本校困难教师情况详细档案,及时请求上级工会的援助,对困难教师实施救助。

    十二、积极开展教育工会会员慰问活动。因自然灾害或非人为意外事故造成教师本人严重受伤、死亡或家庭财产遭受毁灭性损失的学校每年给予一次性慰问金300元;

    因重大疾病影响教师生命延续而本人及家庭除职工本人工资收入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校每年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元;

    因公死亡的教师遗属,因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毁灭性损失的或其子女正接受普通高中及以上教育、生活困难特别的,学校每年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元。

学校工会困难会员年度慰问面控制在工会会员总数的2%以内,由学校按要求上报确定对象,每人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元。

教职工病故的,学校除按政策上报落实安葬费外,给予一定的慰问;在职教职工因病住院在一周以上的,学校给予一定慰问;在职教职工的子女、配偶、父母或由教师本人赡养的配偶父母病故的,学校给予一定的慰问。

    十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把关爱教师活动做好做实,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把这一德政工程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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