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教字 [2017] 55 号《寿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严肃治理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实后对教师的责任追究规定:“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调离教师工作岗位、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
我郑重承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不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不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不与培训机构合伙牟取私利,不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做其他有违师德师风的事情。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依据寿教字 [2017] 55 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处理规定进行的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2017年5月27日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