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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田镇实验小学2018县管校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1-10 22:27 发布单位: 寿光市稻田镇实验小学 浏览量: 599 【公开】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师资优质均衡配置,根据寿光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寿教字[2015]99 号)、《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寿教字[2018]61 号)及国家、省、潍坊市关于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人、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活力的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引导优秀教师在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学区优质学校与偏远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协同推进、联动实施。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改革教师评价制度、改进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推进教师层级发展试点、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等协同配套、联合推进。

坚持统筹兼顾、均衡配置。充分发挥改革政策的导向功能,积极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偏远学校流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学科、职称和年龄结构,进一步缩小城乡、学区、校际差距。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切实保障教师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探索适合教育实际的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管理改革模式,充分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

三、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竞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教师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各类聘用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支教竞聘人员

学校骨干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支教须具备以下条件:年龄一般 48 岁以下(1970 1 1 日及以后出生);有助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在教学一线工作且上年度考核成绩为 B 级及以上等次;具有寿光市级及以上业务称号。其中,具有潍坊市级及以上业务称号的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支教比例原则上掌握在教职工总数的 3%左右。

2.校内竞聘人员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除支教人员、主动申请跨校竞聘人员外,均须参加校内岗位竞聘。支教交流期满人员原工作单位要优先聘任。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已在教育局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聘用到相关岗位。

3.跨校竞聘人员

跨校竞聘分学区(集团)竞聘和市域竞聘两种情况。市域内跨校竞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 C 级及以上等次;在原工作单位任满一个聘期;具有与申请竞聘学校相符或更高等级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未满服务期的新任教师不得跨学区或到市属学校竞聘。学区内跨校竞聘人员条件由学区参照市域内竞聘人员的相关要求及上级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岗位核定

由镇学区在市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学校规模、班级数和学生数等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相应增减调整,具体核算分配到学校,从严核定。

()岗位设置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内部岗位设置实施机构,充分考虑学校分层教学、课程开发、特色创建等教改因素,坚持“因事设岗、保证一线、严控教辅”的原则,结合省定中小学教师标准课时量,充实一线教学力量,配齐配强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班主任等关键岗位,严控非教学岗位比例(小学不超过 9%)。要严格控制干部职数,积极推行扁平化机构变革,减少压缩学校管理层级,畅通决策、执行和监督渠道。对职能重复、业务相近的重叠部门,可通过撤销、合并的方式,重新对部门职能进行界定。

学校的岗位设置及竞聘实施方案,要通过晒岗、议岗、定岗等环节,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经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全体教职工 85%及以上认可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由学校组织实施,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竞聘实施方案表决未达到 85%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学校,由上级部门修订并组织辖区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审议表决。

设置岗位时,要为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请产假等不参与交流轮岗的人员设置适当的直聘岗位,要根据流动教师数设置一定比例的跨校竞聘岗位。超编较多或流出人数超过教职工总数 5%的学校,不再设置跨校竞聘岗位。

(三)个人申请

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教职工填报岗位竞聘个人申请表。申请直接聘用人员和校内竞聘人员填写《寿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竞聘个人申请表》(附件 8),申请学区(集团)竞聘人员填写《寿光市中小学教师学区(集团)竞聘个人申请表》(附件 9),申请市域竞聘人员填写《寿光市中小学教师市域竞聘申请表》(附件 10)。申请市域竞聘人员须经学校审核盖章,并按规定时间报相关科室审核备案。各类符合条件人员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学校有权按拒聘或落聘情况处理。

(四)分层竞聘

1.支教竞聘

学区内优质学校骨干教师到本镇(街区)内偏远学校的支教,由镇教育学区组织实施。

拟支教人员自愿申请报名,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教育局备案,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参与岗位竞聘。支教人员占用5%跨校竞聘指标。支教人员不调整人事关系。

2.校内竞聘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竞聘方案规定的程序,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逐级进行双向选择,自由竞聘。校内竞聘由校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教师实行双向选择。教职工的竞聘以级部或部门为主,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靠民主评议结果。可按照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或者按照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做到人岗相适,优化级部、学科教师结构。教学岗位首先聘用专业相符或相近的现任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能手层次较高、数量较多的教师以及在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各单位首先要完成规定的校内岗位竞聘任务,未完成的须从申请跨校竞聘人员中按需聘用。

符合直接聘用条件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个人申请,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直聘人员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空置的直聘岗位调整为竞聘岗位。

3.跨校竞聘

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 1 人跨校竞聘、竞聘人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

1)学区竞聘。以教育学区为单位,组织校内竞聘未聘人员和主动申请学区内跨校竞聘人员,根据所辖学校岗位余缺情况,开展岗位竞聘。

2)市域竞聘。符合市域内跨校竞聘条件人员,于规定时间持《寿光市中小学教师市域竞聘个人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在市教育局的统一调度下开展岗位竞聘。跨校竞聘成功的,按规定调整人事关系。

所有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应于8 24 日前完成。

(五)签订聘用合同

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人员须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有竞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寿光市中小学教师岗位竞聘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原则上为 3 年,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为 1 年。学校要强化岗位管理,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并根据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合同中要增加教师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完不成工作任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出现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等情形的要进行转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直至解聘的处理规定。

落聘待岗人员的管理按寿教字[2016]88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政策落实

建立教职工工作量公示制度,特别是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若本人未选择在 55 周岁退休,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安排满工作量,遵守出勤纪律;支教教师达不到规定工作量标准的,支教年限不作为农村学校支教经历;达不到规定课时量标准的,取消面向教师开展的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推荐资格。支教教师、顶岗实习教师的评先树优、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乡镇工作补贴等方面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教师岗位履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二)严格交流轮岗教师管理

加强支教、顶岗等交流轮岗教师的管理,派出单位负责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岗位等级竞聘、工资发放等,接收单位负责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生活安排、日常考勤、工作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对不服从接收单位管理,完不成应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在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等方面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支教交流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支教聘期未满的,不得参与原学校或其他学校的岗位竞聘。支教、顶岗人员聘期结束,须于暑假放假次日回编制所在单位报到。

(三)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加强周转宿舍建设

切实改善农村新招聘教师和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教师宿舍,提升内部配套标准,统一购置床、衣橱、桌凳、电视机、冰箱等设施,做到水电暖、生活、降温设施齐全。临时不具备一厨一卫条件的,要建设较方便的公用厨房、盥洗室和卫生间。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情况,须与岗位需求信息一并公布,供教师竞聘时选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负责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学校要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实施和处理县管校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舆论宣传

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稳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支持并参与竞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制度,学校竞聘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竞聘组织成员名单、竞聘结果等必须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工作氛围。

(三)加强考核监督

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潍坊市科学发展观考核、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也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并从过程性工作中提取相关数据,赋予督导分值。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对拒不执行相关政策的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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