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办、市属学校:
根据寿创文发电[2016] 27 号文件要求,我市创城办定于12月15日起,组织人员对全市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单位2016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教育系统承担的创城任务,对照标准条件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做好我市创城办的考核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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