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潍坊市委、寿光市委及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落实鲁发电【2018】10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单位迅速行动,按照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学校实际,校长书记办公会决定按照以下内容及分工贯彻落实:
1.利用电子屏(东门电子屏—宣传处负责;综合楼大厅电子屏——校务办负责)、校园内悬挂标语(宣传处负责)、校园文化(灯杆彩旗更换内容宣传处负责)等营造浓厚的学习宪法和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2.学校党委及各支部利用周前会集体学习宪法相关内容并把学习现场照片及材料单独存档——党委及各支部负责。
3.各年级充分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展评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各年级部负责。
4.要开展关于《宪法》学习的主题论坛——学生处负责;利用升旗仪式进行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学生处负责;政治学科教师要在课堂上带领学习宪法——年级部负责。
另外,全体教职工要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的典范。
以上分管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自觉性,务必于4月10日之前,安排学习贯彻并将学习文稿材料及图片材料分别以年级(处室)+活动内容为题命名将电子版发至FTP:/宣传处/宪法学习汇总文件夹内(时间截止),待学校汇总后要集体上报。
校长书记办公会
201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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