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织:
现将上级有关党员学习培训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落实党组织书记的责任。各党组织书记为组织党员开展集体外出学习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是注重活动实效。学习教育活动要有明确的主题和具体的活动计划,注重实效;同时要注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各党组织组织的党员学习培训活动,要经过党委会(支委会、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要先在教育网平台提交申请,再将备案表报至教体局。
四是要严格纪律。严禁借党的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严禁借党的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