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化龙镇化龙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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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化龙镇化龙初中教师使用手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8 16:49 栏目:工作规范 发布单位:寿光市化龙镇化龙初级 点击量:1437 【公开】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风和教风建设,树立良好师德形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

(一)课堂手机管理

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有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等使用手机行为。

(二)会议手机管理

会议期间,教职工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三)培训手机管理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保持培训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模式,不得在培训会场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培训会场外接听。

(四)严禁用微信、钉钉、腾讯会议等网络平台给学生布置作业,更不允许让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或者上交作业。

二、监管部门及其职责

(一)监管部门

1、课堂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教导处。

2、会议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办公室。

3、培训手机管理,监管部门为政教处。

4、用手机布置作业,监管部门为教导处。

(二)监管责任

1、教导处组织人员负责巡堂督查,发现上课时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2、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会议督查,发现开会期间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应当取证,经查实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3、各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学生及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教师的举报,经查证后,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4、各监管部门每周公布一次违规使用手机教职工名单及处理情况,每月汇总后向主管校长报告。

三、处置办法

公开批评、培训手机管理,记录考核档案。

公开批评扣量化考核分扣师德师风分备注

第一次校内公开批评扣量化1分扣师德师风1分由相关职能部门执行

第二次校内公开批评扣量化2分扣师德师风2分由相关职能部门执行

第三次校内公开批评扣量化5分扣师德师风5分由相关职能部门执行

第四次直接认定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由学校考核委员会执行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教导处共同组织实施。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化龙镇化龙初级中学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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