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王城寇家坞小学

菁菁校园学校简介

“携手筑网˙同防共治”潍坊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资料

发布时间:2019-05-22 08:28 栏目:校务公开 发布单位: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 点击量:1406 【公开】

“携手筑网˙同防共治”

潍坊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资料

 

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活动一般说来有四大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3、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的类型和常见手段?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分为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债权、股权等四大类。其常见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具体表现为: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利用精神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等等。

4、非法集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5、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存款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6、什么是集资诈骗?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7、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8、近年来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有哪些典型手法?

公安部重点提示的非法集资手段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巷尾、商场超市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9、辨别非法集资六技巧

1.看收益。相比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相关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由参与者个人承担;

2.看牌照。看其营业场所是否摆放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许可证,只有营业执照不代表该公司可以集资;同时要看其经营的业务是否属于发证机关核准的业务范围内;

3.学知识。要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不要轻信代理人口头宣传。要正确地判断风险,不被所谓的高回报所诱惑;

4.多咨询。广大市民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5.慎决策。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的下线目标。特别是中老年人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提高判断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6.强理性。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能因所谓的“高返还”动了贪小便宜的念头。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10、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11、非法集资的合同是否有效,投资回报能否得到支持?

非法集资属违法犯罪行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合同中约定的利益条款也无效,投资回报不受法律保护。

12、目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投资公司,是否具有吸收公众资金的资格?

投资公司仅是经工商注册的一般企业,而不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其经营业务主要是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开展投资咨询等。未经批准,不允许吸收公众资金。

13、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上的广告是否可信?

投资理财广告是一种商业行为,投资者要慎重辨识风险,不要受广告诱惑盲目投资。

14、获得过多种荣誉称号的投资公司是否可信赖?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公司进行理财时,应该看它的经营业务是否合法、合规,而不能单纯凭其荣誉称号作出判断。

15、某些企业以经营超市、养殖、种植等实体项目为名集资,是否值得投资?

投资者一方面对这些项目要进行认真甄别,另一方面要辨清其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一些企业所谓的超市、养殖、种植等实体项目只不过是引诱投资人参与的“空心项目”,没有真实业务。即使集资企业真的经营这些项目,其从项目上获得的收益也无法支撑其承诺的高额报,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16、发现非法集资活动,应该怎么办?

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举报非法集资活动,既可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还能获得高额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0万元

潍坊市咨询电话8090476,举报电话8889100

奎文区咨询举报电话8857287

坊子区咨询举报电话7626008

经济开发区咨询举报电话8060876

高新区咨询电话8056065,举报电话8055658

峡山区咨询电话7735003,举报电话7730208

滨海区咨询电话7573613,举报电话5310190

潍城区咨询电话8559803,举报电话8188905

寒亭区咨询电话3316381,举报电话7253969

诸城市咨询电话6353098,举报电话6061567

高密市咨询电话5609090,举报电话2593657

寿光市咨询电话5238901,举报电话5256110

青州市咨询电话3091687,举报电话3255377

昌邑市咨询电话7211810,举报电话7211110

安丘市咨询电话4396167,举报电话4383938

昌乐县咨询电话6232480,举报电话6232480

临朐县咨询电话3120306,举报电话3210110

17、如何辨识“原始股“骗局?

“原始股”骗局往往具有如下一些特点:一是称公司将要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诱使投资者购买其股票;二是称发行股票已获政府部门批准,甚至伪造有关批准文件,骗取投资者购买其股票;三是以增资名义或以大股东转让股份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广告、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或高价转让股票;四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便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原始股”骗局隐蔽性强、手法多样。投资者在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时,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要受非法个人和机构的蛊惑,不要心存侥幸。要在合法的证券经营场所和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8、P2P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P2P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社会公众要谨防这三种情况:一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二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三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19、老年人应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最近几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因此,当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建议老年朋友通过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的产品进行理财,保障资金安全。

20.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案例一  青岛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情介绍:2017年7月,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接李沧区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案件线索称:青岛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宣传和销售未经批准的金融类理财产品的行为。经查,该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利用中老年人对投资理财风险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通过感情沟通、亲情关怀以及对投资项目安全性夸大宣传,以预付养老床位费、参与养老院养老和艺术品理财项目的方式,吸引中老年群体购买理财产品,提供年利率10%-14.5%的利息。自公司成立以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7000余万元。2017年7月,李沧分局成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风险提示:随着社会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群体越来越庞大,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而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对亲情陪伴的需求较高等特点,通过与老年人打亲情牌,承诺免费提供养老服务等形式,以多种方式吸收老年人资金。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老年人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参与,要多与子女、亲人沟通,听取意见建议,选择有正规手续的养老机构,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二  潍坊“购物返现”商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介绍:潍坊某商贸公司注册成立后,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运营,公开宣传“100% 消费返还”,并在全市各地发展加盟店、吸收会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宣传“购物返现”“你消费我返还”的消费理念,会员在“商城”内购买的商品,商城承诺所消费金额10周内全部返还,营造出购买商品全部免费的假象,不断吸引消费者进店消费,用后期消费者投入的资金来支付前期消费者的返利,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短短几个月时间,该公司通过“购物返现”方式向500余名会员吸收资金3000多万元,参与人员大多数为中老年人。我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抓捕,同时对公司购置的办公场所和库存商品一并进行了查封。

风险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购物返现”模式是一种金钱再分配游戏,某些利欲熏心的投机者通过带头炒作,引诱公众不理性消费,以达到个人套利的目的。该模式无明显的盈利点,往往是利用新会员的资金支付老会员的报酬,违背价值规律,无法长期维系,最终将会出现资金链断裂,使消费者蒙受损失。该模式存在虚假返利、虚假宣传、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不可控、维权难度大等五大风险,其实质就是变换手法从事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消费者及有关企业务必谨慎小心,以防上当受骗。

案例三  潍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情介绍:潍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后,针对老年人闲散资金多、投资理财意愿强、风险识别能力弱的特点,通过组织开展活动、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收藏品有巨大升值空间,并以猴票、奥运纪念钞等国家正式发行的邮票、纪念钞为例,列举其经过短时间市场增长多少倍,以获得老年人大信任。该公司以出售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以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为手段,引诱群众购买,实施吸收资金行为,短短几个月时间,该公司向100余名群众吸收资金100余万元,然后携款潜逃集资参与人员绝大多数为老年人。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相关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和网上追逃。

风险提示: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投资者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宣传所迷惑,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四  张某等P2P网贷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情介绍:2014年6月至11月,张某、邵某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潍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潍坊财富管理公司名义,使用**”、“**财富”等P2P网站,公开对外宣传网络贷款业务,在网站虚构借款单位或个人,对外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并承诺保本保息,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全国2700余人存款6000余万元,造成直接损失1500余万元,集资参与人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2014年11月份,该案被潍坊市寒亭区公安成功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冻结涉案账户70余个。2016年3月28日,寒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邵某有期徒刑3年。

风险提示:P2P网贷模式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在国内遍地开花,不法分子打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旗号,利用网站对外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公安机关在侦办过程中发现162个借款公司查询不到登记信息59个借款人查询不到身份,也就是网上发布的借款标大部分是虚假的。

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中介性质平台不能汇集资金,资金都要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不能承担信用流动性风险,不能承担贷款业务或开展受托投资。投资者投资P2P平台切记不能盲目投资,被高回报率所蒙骗,一定要加强风险意识,对平台进行多方面考察,通过优质的平台进行投资。当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及时报案,以免损失扩大。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服务热线:400-1166-112  举报电话:(0531)889286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6-5253099    举报邮箱: sgsdjg@wf.shandong.cn   
Copyright© 2021 shg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7008676号-1    
主办: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技术服务支持: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喻爱书人现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校园开放平台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     联系邮箱:libing25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