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寿光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评选寿光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意见》(寿教字〔2018〕13号)精神,并以《关于评选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制定洛城一中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热爱学习,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B等级(含)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成绩突出。
4.推荐评选对象为六、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注册并实际就读在洛城一中连续2个学期以上(学籍在2023年3月1日前转入/注册)。七年级学生不受此限制。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2.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群众服务,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 担任班干部等职务,在洛城一中任班干部职务不少于3个学期(七年级学生不限)。
4.推荐评选对象为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注册在洛城一中并实际就读。
二、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初一年级10人,初二年级7人,初三年级10人。
优秀学生干部:初三年级6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评选表彰。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序号 | 姓名 | 成员身份 |
1 | 韩春明 | 校长 |
2 | 刘会山 | 副校长 |
3 | 赵永波 | 副校长 |
4 | 李敬磊 | 副校长 |
5 | 张丽 | 中层干部 |
6 | 赵尔邦 | 中层干部 |
7 | 赵洪涛 | 中层干部 |
8 | 李瑞芹 | 班主任代表 |
9 | 冯翠萍 | 班主任代表 |
10 | 郑洁 | 任课教师代表 |
11 | 董九健 | 任课教师代表 |
12 | 董智贤 | 学生代表 |
13 | 王雅敏 | 学生代表 |
14 | 于桂美 | 家长代表 |
15 | 付乐禹 | 家长代表 |
(二)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确定推荐人选,于2024年1月17日前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结果须由评选小组全体成员确认。
(三)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线上会议,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需由推荐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确认。
(四)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各班的班级群公示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各科考试成绩和1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异议反映联系方式(公示期3天)。
附:公示时间与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19日。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公示期间与刘会山联系,联系电话:13964784068
(五)推荐上报学区。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学区。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六)上报材料:
各级部安排专人上报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材料,于2024年1月20日前报学校政教处。
1.寿光市级学生个人公示材料。原件扫描PDF格式,不大于2M。
2.公示材料。班级群公示截图。
3.寿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汇总表。
4.班级推荐评选委员会名单。
5.校级荣誉评选结果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程序、及时反馈。各相关人员要认真研读评选实施方案,明确评选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各级部负责本级部三好、优干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班要向所有学生及家长公布举报方式,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二)丰富评选层次。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情,多角度、多侧面发现学生闪光点,多层面开展评优工作,评选方式和表扬方式可灵活多样,做到面大人多,尽量惠及面上的学生。校级荣誉评选结果要随本次县优材料一并学校报政教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级部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班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契机。严禁徇私舞弊,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
(四)严肃责任惩处。对发现的未按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级部或班,取消评选申报资格,经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进行全校通报。
寿光市洛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