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学生的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睡眠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午休时间为春、秋季12:20 -- 1:40,夏季12:20 -- 1:50,冬季12:20 -- 1:30。
2.晚上休息时间为:每天不晚于21:00(通校生不晚于22:00),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通校生入校时间不早于7:30)。
3. 各班级不得提前吹哨子,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4.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5.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6.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7.对夜间迟归学生,作违纪处理;
8.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作提醒谈话,第二次由政教谈话并作惩戒教育,第三次作停课处理。
9.本制度从2021年3月8日开始执行。
寿光市洛城街道第二初级中学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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