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发挥层级认定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激励作用,引导集 团全体教师明确教师层级发展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教师层级认定工作,扩大各学校、幼儿园办学自主权,释放教育活力,特发布 2020 年教师层级认定工作实施意见。
一、层级设置
教师层级设置新入职教师、适应型教师、胜任型教师、骨干 型教师、示范型教师、专家型教师、导师型教师七个层级。 各层级认定的参考年限:
1.新入职教师:试用期满,到集团参教未满一年。
2.适应型教师:到集团参教满一年及以上。
3.胜任型教师:担任适应型教师满 1 年或到集团参教满 3 年 及以上
4.骨干型教师:担任胜任型教师满 2 年或到集团参教满 5 年 及以上。
5.示范型教师:担任骨干型教师满 2 年或到集团参教满 8 年 及以上。
6.专家型教师:担任示范型教师满 2 年或到集团参教满 10 年 及以上。
7.导师型教师:担任专家型教师满 3 年或到集团参教满 12 年 及以上。
注:1.通过调动、支教、借调等方式进入集团的在编在岗教师,原工作年限计入以上工作年限。
2.2020 年高水平优秀招聘教师全部作为“新入职教师”参与当年层级认定,并作为当年子女培养费减免依据。
二、认定序列
教师层级认定分以下三个序列:
1.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进行评审,各学校、幼儿园分别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
2.集团艺术、体育教师(包括游泳)分别作为一个序列评审, 由艺术、体育教研室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
3.综合部室作为一个序列评审,由教师发展部制订实施方案 及组织评审。
三、各层级比例
集团根据班级数、教师数、当年度新入职教师数等,确定学 校、幼儿园层级比例,各学校、幼儿园可依据集团分配的各层级比例,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层级实施方案。 层级认定基数为各单位扣除评选中入职不到一年的新入职教师,本单位适应型至导师型教师各层级的比例分别为:20%、 23.2%、20%、20%、16%、0.8%。各层级人数确定,采取去尾法。 高一层级剩余人数列入下一层级,最后剩余的人数列入适应型教师层级。各层级比例人数不得突破规定数。
四、层级认定范围
不参与教师层级认证的教师:入职不到一年的新入职教师、乡镇顶岗实习教师和挂职干部;当年招聘高水平教师、退休返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享受招聘教师待遇的职工;集团招聘的职工;集团副总校长、校长助理、各学校校长;集团政策规定的其他岗位人员。
五、层级认定方案的制订
除新入职教师层级为参教不满一年的外,其他六个层级的认定办法,由各学校、幼儿园、体育教研室、艺术教研室、教师发 展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制订修改适合本学段本部门教师特点的评审方案(集团原有方案供参考)。 教师层级为教师教学能力、学生管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各单 位在制订评审方案时,要体现重一线、重业务、重班主任、重教科研、重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禁止单纯以年限划分层级或过分强调业务荣誉称号。 如有违反诸如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或者违反 《寿光世纪教育集团关于廉洁从教的五项规定》行为的,不得参与当年度的层级认定,已认定的,停发一年的教师层级工资。 评审方案制订好后,各学校、幼儿园、体育教研室、艺术教研室要召开本单位全体教师会议,解读方案,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投票,必须达到 85%以上同意通过,方可执行。
六、层级认定评审
按不同的序列通过的方案及集团下发的各层级的岗位比例数, 由各序列单位分别组织评审。评审步骤:
1.个人填写《寿光世纪教育集团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申报表》,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报各学校、幼儿园、艺术体育教研室。 《申报表》专家型、导师型一式三份,其余层级一式两份。 其中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内一份,教师发展部存档一份,专家型、导师型一份报教体局备案。
2.各相应评审序列要成立评审委员会,对老师们的评审材料 进行评审,评审完成由评委在评审结果上签字。
3.评审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各单位将评审结果及个人《申报表》报集团教 师发展部,由教师发展部盖章确认,并备案存档。 综合部室层级认定: 个人填写《寿光世纪教育集团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申报 表》,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报教师发展部,由教师发展部组织 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审条件之一。 个人《申报表》上报份数同各学校、幼儿园。 注:外出支教教师参加原派出单位的层级认定。
七、结果使用
1.教师层级任期 1 年,参与层级认定的老师,于每年的 9 月份提出申请,由各学校、幼儿园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2.各学校、幼儿园认定的导师型教师,成立“名师工作室”, 集团同学段、同学科老师可申请加入,成员必须包含一定数量的新入职教师。名师工作室作为集团青年教师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途径。导师型教师“名师工作室”,可申报集团每年一度的优秀团队评选,评选办法按集团“优秀团队”评选方案执行。 各学校、幼儿园要为成立“名师工作室”的导师型教师提供 帮助,并协助其开展活动。
3.层级工资发放:新入职教师无层级工资,适应型教师 200 元/月、胜任型教师 300 元/月;骨干型教师 400 元/月;示范型教 师 500 元/月;专家型教师 600 元/月;导师型教师 800 元/月。层 级工资每年按 12 个月发放。高水平优秀招聘教师按集团相应规定 执行。
4.子女培养费减免比例:担任胜任型教师期间,招聘教师子女、在编教师二胎子女培养费减免 10%;担任骨干型教师期间,招聘教师子女、在编教师二胎子女培养费减免 30%;担任示范型教师 期间,招聘教师子女、在编教师二胎子女培养费减免 40%;担任专 家型教师期间,招聘教师子女、在编教师二胎子女培养费减免 50%; 担任导师型教师期间,招聘教师子女、在编教师二胎子女培养费减免享受与在编在岗教师一胎相同待遇。高水平优秀招聘教师按 集团相应规定执行。
八、建立个人业务成长档案
各学校、幼儿园要为老师们建立、维护并使用好个人业务成 长档案,教师层级认定的申报、评审材料、教师每年获得的荣誉 及业务证书,要及时复印并加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艺术、体育教研室老师的个人业务成长档案由其所在学校建 立并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综合部室人员的个人业务成长档案由教师发展部负责。
九、几点补充规定
1.除通过调动、支教、借调等方式进入集团的在编在岗教师, 其余教师须严格遵守以上在集团工作年限或任职年限的相关规定, 集团新招聘教师必须从新入职教师开始认定。
2.因教师层级认定,集团从 2019 年增加了适应型、示范型教师两个层级,缩短了层级认定的年限,提高了相应层级的待遇, 故从 2019 年开始,不再设破格认定名额。
3.如果高一层级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数达不到集团规定的比例人数,高一层级若有空缺,可增加下一层级的比例人数,下一级增加人数最多为上一级空缺的比例人数。
4.认定高一层级的,必须有下一层级的任职经历(注:因 2019 年认定新增加了适应型和示范型教师,2021年前,认定专家型教师须有原骨干型教师任职经历,示范型、骨干型教师须有原胜任型教师任职经历)。
5.各学校、幼儿园在层级认定结束后,须先将初步认定结果 报教师发展部,由教师发展部根据《寿光世纪教育集团 2020 年教 师层级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审核无误后,方可公示认定结果。
寿光世纪教育集团
2020 年 10 月 16 日
评论
还能输入140字
用户评论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