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
关于组织好5月份“主题党日”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及大中型企业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5月份“主题党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直部门单位及镇街区机关党组织学习);
3.微党课《重走淌水崖水库建设路,当好新时代发展排头兵》《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寿光党建”微信公众号);
4.5月15日晚7:00,各农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利用可视基层管理服务系统,集中收听收看“初心讲堂”第五期——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经验交流。
二、学习形式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创新学习形式,通过组织部分党员代表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以及开展志愿服务、观看电教片、现场教学、举办“微党课”等形式,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和载体,增强吸引力与感染力。
要结合当前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形势和重点,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持续组织开展以党员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亮责任,支部强阵地为主要内容的“四亮一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冲锋在前、奉献在先,让党旗在疫情防控、双招双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一线高高飘扬,为奋力争当新时代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防控措施。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时,要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进会场前要检测与会人员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间隔保持1米以上。
二要加强组织指导。各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指导,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组织有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要采用上门送学、微信送学或补课方式,确保学习全覆盖。
三要规范学习记录。各党支部要规范记录“主题党日”学习及研讨情况,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及时上传到“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山东e支部”板块,“三务”公开情况及时上传到“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板块。
请各镇街区于5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各村“主题党日”活动时间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邮箱:sgzzbzzsk@wf.shandong.cn)。
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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