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生的午休质量,提升学生学习效率,促进学校教学效率的提高,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午休时间
12:40--14:10
二、午休要求
1、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准时进入教室午休,不迟到、不缺席,不提前结束午休,午休期间保证教室内安静。
2、各年级教师按照学校统一的午休安排,负责进班午休值班,不空岗,不擅自脱岗。
3、各级部安排值日老师每天进行自查,督促学生午休;值班干部按照每日值班安排,对全校各班午休情况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学生午休纪律情况,二是检查级部老师值班情况,并填写《学校管理检查记录表》
4、政教处每天对午休情况进行汇总,在周例会上进行汇报,及时与各年级、各处室协调沟通。
5、对午休脱岗教师由政教处进行谈话整改,对午休纪律有问题的班级,由年级级部主任与班主任沟通进行及时纠正。
三、午休相关人员职责
1、值班教师:
要服从学校、年级的安排与管理,提前到岗,不中途离岗,组织好学生的午休,记录好班级的人数和纪律,如有学生缺少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2、值班干部:
做好午休检查工作,每中午巡查两次;12:40巡查一次,13.20巡查一次。及时准确记录各班午休情况。若在巡查时发现问题,先与班级值班教师沟通,再与级部主任沟通解决。
3、政教处:
做好教师午休的安排,对没有做好午休值班工作的教师及时谈话,指出问题,作好记录。定期进行午休执行情况的调研,并在每次行政会上进行午休情况汇总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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