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务处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领导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食堂、商店的食品安全、饮食卫生,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学校的财产管理。总务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参与制定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对上级的指示和布置及时提出贯彻意见,在校领导统一布置下组织实施。对总务处人员和后勤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3.配合政教处在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4.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人员每天对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的应急灯、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损坏、过期的,要及时更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6.建立信息渠道,调查研究,对可能发生影响校园稳定的治安问题做出预测,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7.配合政教处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对违反校园秩序造成影响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参与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档案,区分各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包靠责任区及相关人员,并制作、悬挂标志牌。
9.负责校园各项安全防范的物资供应工作。
10.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协助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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